我省地震灾区重建维修任务将于11月底全面完成
30万受灾户即将迁新居
本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记者从11月3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初,全省地震灾区30.28万重建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竣工28.64万户,占重建总数的94.58%;39.46万维修户已完成维修加固任务。目前,除陇南市、甘南州重建进入收尾阶段外,其他受灾市州均已完成重建维修任务,正在按省上要求组织重建检查验收。按目前进度,陇南、甘南重建维修任务可于11月底全面完成。
据介绍,截至11月初,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省2299万人(次)受灾,4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9.5亿元,需政府救济人口约500万人。省民政等部门已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协调制定优惠政策,确保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在年底前入住新居。
同时,为确保全省城乡低保户、五保户能够安全过冬,省民政厅还积极协调下拨资金。截至10月26日,全省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共计29.28亿元已全部下拨到位。目前,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月人均补差110元(不含每人每月58元的物价补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728元,月人均补差50元,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1000元。
《兰州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