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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回应北门高楼质疑 校方已主动“减层”

来源:南方日报
2009年11月05日10:07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胜波通讯员/李汉荣王丽霞)中大北门附近拟建高楼,引起部分政协委员反对,社会各界颇为关注。昨日,中山大学基建处处长刘春阳作出回应称,作为学校科技文化交流中心,该项目距离学校历史文化保护区百米以外,不会破坏中大中轴线任何一处的校园景观。

  项目位于文化保护区百米以外

  据介绍,中大历史建筑主要集中在原岭南大学原址范围内,均在岭南堂以南,共11座。为了更好地保护学校历史文物,2006年,中大主动划出北至岭南堂,南至怀士堂,东至马岗顶,西至模范村的范围作为学校历史文化保护区,严格限制在保护区内新建建筑。

  此次用于建设新高楼的地块位于中大北门附近,距离保护区有100多米的距离。与此同时,新高楼以红砖为主,辅以玻璃,突出“稳重”二字,与中大风格相符。

  刘春阳还告诉记者,中大校园规划委员会的专家多次对该项目进行讨论研究,并利用计算机模拟证明:新楼不会破环中大中轴线上的校园景观。中大南校区地势南高北低,校园中轴线两旁古树参天、绿树成荫。通过计算机模拟分析,站在中大小礼堂往北眺望,拟建的15层科技文化交流中心能够完全消隐在绿树丛中;站在中山像往北眺望,交流中心只露出塔楼顶部,大部分被轴线两旁的高树掩蔽。

  论证时楼高从17层降到15层

  刘春阳还介绍了大楼的报建情况。他透露,去年,相关规划已经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媒体报道,该项目是“悄悄网上公示通过”。刘春阳解释,2008年7月3日,中大遵照广州市规划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批前公示,并委托广州市公证处对公示全程进行了公证。2008年底,中大完成了该项目的所有专业报建和初步设计审查,正式向广州市规划局申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09年8月份获得批复。

  建设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是中大多年以来的心愿。据介绍,作为老校区,中大南校区接待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一直不足,仅有上世纪80年代的紫荆园和西区招待所等接待场所,规模小、条件差,遇到大型国际会议,中大常常应接不暇。因此,从1993年开始,学校就在校外周边寻找合适的地块筹建此项目。直到2007年7月,中大才正式从北门附近村民手中征得该地块,并获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

  对建设高楼,中大也并非没有顾虑。2007年4月8日,有专家就曾在会议上提出该项目楼层过高的意见。为此,中大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最后决定将该楼的层高由原来的17层降为15层。

  政协委员提出质疑后,广州市规划局也曾组织中大与相关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刘春阳称,会上中大取得了部分政协委员的支持。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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