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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竹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有条件要拉他一把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05日10:28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虹、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杨竹芳做客新华网,向网友讲述杨竹芳铁骨柔情诠释职业忠诚的感人事迹。

  主持人:那我们再来说说温柔的一面,刚才您也提到了对待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您在对待他们的时候首先是抱着一种我真的要挽救他,要找出一些清白的证据,尽量地不对他造成伤害的心态来做吗?

  杨竹芳:因为我首先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孩子去年也还是未成年人,所以一拿到未成年人的案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孩子的妈妈,我的孩子出了这种事情对一个家庭来说就垮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了,对我们一个承办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他的家庭以及他的人生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所以我也会不由自主地换位思考。

  刑法的目的是教育和惩罚,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犯的罪是很激情的,很冲动的,和一些有蓄谋的作案比起来他的主观性不是很恶劣的,所以有的时候你推他一把不管他了就这样办案他可能就会在看守所里面待很长时间,在看守所里面关押的人是不同的,人的手段、罪行也是不同的,所以在里面可能会造成交叉感染,这样孩子出来以后也可能会越学越坏,对社会的仇视也可能就很深了。

  如果有条件的你要拉他一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者相关政策的规定,尽量不捕就不捕了,在外面对他进行帮教的话可能对他以后的路有很大得好处的。

  所以每当我拿到一个案子的时候我经常会从这方面考虑要从什么方面下手,我要分析这个孩子犯罪是什么原因,从哪个角度可以帮助他,矫正他的心理。

  主持人:我看您的材料的时候有一句话对我的触动很深,说这个孩子判进去15,出来30,他这辈子就完了,我觉得这真的是从孩子母亲的角度说的话。我还看到一个您儿子说的话,他说您对犯罪嫌疑人都比对他好,说因为您老不回家。

  杨竹芳:这话是2004年他说的,因为那时候我们有一个案子,一个年轻人比我儿子大4岁,他把他的母亲和外婆用很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而且杀人以后他在家里客厅里面很狂草地写了一首诗,表达了他“大义凛然”的心情,看了以后我很气愤,我到了案发地现场以后,他对整个案件交代得清清楚楚,每个细节交代得很清楚,有时候你不忍心听的时候他都要讲,他讲的时候也很冷漠,很可怕。

  后来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也考虑了一下,他本来是很优秀的学生,很乖的孩子,他怎么能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对自己最亲的人做出这么一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呢?后来我们就想他是未成年人,是要回归社会的,不可能处以极刑,他在监所里面关了很长时间以后心理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将来他回归社会对社会的危害也是很大的。所以我们也要对这个孩子进行心理矫正,每个星期都要到派出所找到他谈心,后来发现他很喜欢看书我们就给他买了很多书和报纸,然后和他谈心。后来他还是被判了刑。

  2004年正好是我儿子上初一,也是他的身体和心理很逆反的时期,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他的心理也是有些扭曲的,我那时候天天往派出所跑,我儿子也不是很听话,有些逆反,动不动就会发个脾气,他就很生气地对我说过你对犯罪嫌疑人比对我还好。不过现在他也很理解我了,我们俩沟通以后就跟好朋友一样,随着他慢慢的成熟和长大他也是很理解我的,我也很欣慰。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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