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项整治景点门票涨价频率高等行为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05日10:59
新华网杭州11月5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4日召开的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会上表示,将严厉打击有些景点门票涨价频率高、一些经营者使用欺骗性语言误导游客等行为,并将按有关规定处以5至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据了解,浙江省物价局将在11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重点检查景点门票价格、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和景区停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景区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旅游购物定点单位的价格行为,旅行社的价格行为。大力整治谎称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欺诈,违反规定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没有明码标价等行为。
浙江省物价局要求,这期间各地价格部门将根据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其中,对明码标价行为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需要进行明码标价的经营点,不留死角。对价格欺诈行为检查的主要对象是旅行社、旅游购物定点单位、旅游景区内经营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他们将责令违规旅游企业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并对违规旅游企业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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