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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揭炒金暗流 受害者达万余名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05日11:43

  涉案交易金额高达600亿元,受害者累计1万余名,这起被称为中国最大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的“世纪黄金”案,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取证,终于尘埃落定。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100万元;张勇因非法经营罪和抽逃出资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20万元;王剑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巨鳄”出世精明头脑和冒险精神

  张勇毕业于杭州大学新闻专业,1992年下海经商,2000年创建了中国第一家钱币网站———“中国纪念币交易网”。

  2004年下半年,就在纪念币生意每况愈下,张勇为之焦躁不安时,一个“良机”从天而降。

  2004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周小川在全球贵金属年会上表示中国黄金市场应当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一个就是实现中国黄金市场由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的转变。

  同时,在朋友的介绍下,见识到了炒卖黄金背后的巨大利益后,张勇决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于是,张勇开始对外谎称国家已经开放黄金市场,并于2005年4月注册成立世纪黄金公司。注册时,因无力出资,为解决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来源,张勇向他人借款1000万元,作为张勇本人及名义股东张华的出资款缴入验资账户。而在通过验资、取得工商登记后,张勇即将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全部抽逃归还。

  随后,张勇又分别注册成立了另外两家公司。几家公司名义上相互独立,但实际上全为其独自控制。

  在硬件设施齐备之后,张勇又在“地下炒金前辈”———上海联泰的《客户协议书》的基础上依葫芦画瓢,开始全力打造自己的“黄金帝国”。

  为了向客户提供先进完善的“世纪金条”交易咨询及服务,张勇指使世纪黄金公司系统工程部经理王剑平负责设计开发适合网上黄金交易业务的操作平台———金银制品销售与回购系统。

  “同时,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张勇还授意王剑平对交易的个别术语和规则进行了修改,把原先协议书上的‘保证金’改成‘定金’,‘强行平仓’改为‘违约处置’,‘佣金’改成‘隔夜费’、‘网络使用费’等。但是,其实这些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为了掩盖他经营期货的本质。”参与办案的顾警官告诉记者。

  “有精明的生意头脑和冒险精神。”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田涛这样形容张勇。但他同时认为,作为商人,张勇为了打造他的“黄金帝国”可以说是不择手段。

  吞金“巨鳄”打造“钱景”无限的黄金黑洞

  “在短短3年左右的时间内,张勇就获利至少7100万元。”田涛表示,和浙江世纪黄金制品公司的疯狂相比,投资者更为疯狂。。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询问了555名‘世纪黄金’的客户,他们中没一个人能赚钱。”田涛说,几乎每一个投资者都说自己被骗了。

  按照一般常识,投资之前,总要看看对方的营业证书、炒卖黄金的相关批件,并了解有关情况。“很多投资者只想着尽快发财,很少有人关注这些应该关注的问题。”田涛说,发财梦使不少投资者到了疯狂的地步,有10多位投资者抵押了房子,有的投资者从亲朋好友处借钱,有的老人甚至拿来了养老金。

  事实上,投资者的疯狂以及“世纪黄金”的迅速发迹都与张勇的宣传攻略密不可分。成立公司后,张勇通过报纸、自印杂志、互联网等方式宣传该公司的黄金交易,并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为公司招揽了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截至2008年,世纪黄金公司在全国设立了32个分点,客户发展到上万人。

  “就因为这样,当许多人来报案时,仍不相信‘世纪黄金’是非法的。他们对这些宣传内容深信不疑。”顾警官说。

  受害者李明海告诉记者,自己最先只投了5万元进去,但最后亏了100多万元,连保证金也拿不回来,“有时眼看着能赚钱,但是系统老是出故障,无法交易,保证金亏得只剩20%,我不得不一再补仓。”

  据介绍,在“世纪黄金”的黄金交易业务中,客户向公司账户汇款后,便得到交易账号和定金,可进行无实物交割的黄金合约集中交易。张勇利用王剑平所设计的系统,参照国际黄金价格,经过系统处理后在网上进行跟踪报价。

  很多投资者认为,张勇的黄金交易系统是与国际接轨的。但实际上,该公司的黄金交易只是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张勇可随意操控投资者的盈亏。

  客户在交易时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交易,世纪黄金交易业务的杠杆率最大为50倍,即客户只需支付1万元的基础定金,在网上就会有50万元的交易金额;而按照“世纪黄金”公司的规定,一旦投资者亏了钱,达到所缴定金的80%时,若不补进定金,公司就会采取强行平仓,投资者所有的钱都自动归到公司名下。

  此外,公司借以“隔夜延迟补偿金”、“仓储费”、“网络使用费”等名义收取交易佣金,并通过强制平仓吞噬了客户大量保证金。

  李明海告诉记者,第一周过后他的保证金就翻了1倍,自己自然舍不得放弃,后来投入的保证金越来越多,“就像是黑洞,只能无限地被吸入,无法自拔”。

  金灿灿的迷雾被揭开后,这只炒金巨鳄终于哗然卸甲。

  2007年7月、8月和2008年1月,国家证监委先后3次下文,均认定世纪黄金的网上电子交易模式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此外,张勇利用操控的3家公司,还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销“世纪黄金1号”、“金银币销售回购”等多种理财产品,共与169名客户签订181份理财协议,收取资金共计2000万余元。

  上述资金被世纪黄金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用于黄金市场投资,直至案发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并发还给客户。

  “据了解,当时案子举报到公安机关时,有关监管部门甚至认为世纪黄金公司的行为无法认定为黄金期货交易。因此公安机关很难对其刑事立案。直到2007年4月15日,新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相关部门才正式认定世纪黄金公司行为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行为。从中可见,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金融领域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但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还存在一些阶段性漏洞和监管盲区。”浙江律师蒋晓峰告诉记者。

  蒋晓峰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个人投资者参与黄金投资的渠道只有两种,分别是黄金期货和黄金T+D,在上海期交所和上海金交所网站都能查到会员公司、知名的金商和黄金经纪公司的信息。选择这类交易所认可的机构进行黄金投资,就能规避地下炒金的风险。

  本报杭州11月4日电

  案意

  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金融领域开放力度逐步加大,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还存在一些阶段性的漏洞和监管盲区,也正因为此,才使得世纪黄金公司趁虚而入,借助国家经济转型、金融创新等改革背景,利用公众投资渠道有限、理财能力有限以及存在“一夜暴富”心理等弱点,诱使社会公众参与,进而侵害投资者利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邰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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