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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身后遗产财产继承 丈夫张超峰是最大受益者(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5日14:33
  10月31日,内地著名歌星陈琳在北京一小区内跳楼自杀。陈琳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一周前的10月24日参加安徽凤阳第三届花鼓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大型演出活动,演唱歌曲《爱就爱了》。中新社发王诗根摄

  歌手陈琳坠楼身亡,其遗产归属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按照目前的情况,陈琳的现任丈夫张超峰在法律上享受分得遗产的权利,应得部分遗产,而另一方面,因为众人皆认为他在陈琳坠楼一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陈琳身边有些好友对此结果表示出不平。记者昨日也试图从侧面了解陈琳去世后一系列的遗产问题,不过因为其家人暂不接受采访,周围很多朋友又都集体封口,目前陈琳到底留下了多少遗产尚不得而知。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中,能够了解到的也仅是陈琳在北京和老家重庆均至少有一处房产,房子的具体价值还无从得知。

  昨日,记者向律师咨询陈琳死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其夫张超峰与陈琳父母均为财产的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虽然众人指责张超峰没有带给陈琳幸福,但却可以分得陈琳的绝大部分财产。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身为艺人,因为经常奔走演出,通常都会为自己买保险,有人推测陈琳应该也是如此,而且之前外界也盛传,陈琳在2005年左右也为自己买了份高额保险。张国荣当年跳楼自杀,留下了大笔保险金,如果陈琳也有保险在先,应该也会得到一些赔偿,那么,这笔钱会留给谁呢?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保险没有注明受益人,理赔金将平均分配给陈琳的父母和张超峰。不仅如此,针对婚后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上的规定陈琳与张超峰各占一半,虽然陈琳的父母也是财产的继承人,但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上,张超峰除了可以得到自己原有的那部分之外,还将与陈琳的父母平分陈琳名下的共同财产。

  由此看来,陈琳死后,如果没有遗嘱注明财产分配,最大受益者就将是张超峰。而这样的事实摆在眼前,也着实让不少陈琳好友难以接受。 (来源:深圳晚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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