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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哥嫌路近拒载孕妇 的哥从业资格证被吊销

来源:重庆商报
2009年11月06日01:11

  《的哥嫌路近拒载孕妇 面临吊销从业证》后续

  的哥拒载孕妇 昨日吊销从业资格证

  听证会未能改变的哥命运,执法部门昨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持原决定

  本报讯(记者郑三波)这段时间被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的哥”拒载孕妇一案,昨日终于有了结果。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作出吊销胡某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昨日上午,拒载孕妇的哥胡某领过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领处罚:独自去执法队

  昨日上午9点40分,胡某独自一人来到位于陈家坪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直属支队北部新区大队负责送达处罚决定书的执法人员说,他的精神面貌比听证会当天好了很多,见到认识的执法人员还主动打招呼(听证会当天,他眼圈乌黑、低头缄默不语)。他接过处罚决定书签字后几分钟后就离开了支队,并未表示对处罚不服。

  胡介绍,听证会后他预料到了最终结果,人反而轻松,精神压力也减轻了不少。回家好好的休息了几天,也想明白了出租车是一个服务行业,不能因任何原因拒载,拒载一名孕妇更不应该。直属支队给他打电话通知领取处罚决定书时,他还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样快。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被拒载的孕妇曹女士,当记者把处罚决定告诉她时,她只说“我都原谅了他,只希望他能够坦然面对”,随即挂断电话,并关机。

  说缘由:违法性质恶劣

  10月30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召开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后,直属支队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于11月5日作出吊销胡某从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即使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昨日下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胡某之所以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主要原因还是性质比较恶劣、社会影响面广。该负责人称,我市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都出现出租车驾驶员拒载孕妇的行为,引起市民、群众的强烈关注,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两件事后,各出租车公司、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出租车驾驶员拒载孕妇的事未再发生。胡某明知拒载孕妇的行为恶劣,却还要拒载,吊销从业资格证合法合理。

  新工作:国泰公司愿接收他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重庆市国泰出租车公司总经理王国庆。“我们公司的大门一直都向胡某敞开的,欢迎他到公司来上班。”王说,昨日他知道处罚结果后,给胡某打了电话,希望胡早点到公司上班,但是胡某说想休息一下,过段时间再说。王说,公司目前考虑让他开职工交通车或维修厂的维修车,工资在1500元左右,与开出租车的3000元相比差一半,但可以解决他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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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可提起复议或诉讼

  据了解,胡某的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胡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还有两种途径可申诉:一是向上一级交通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提出申诉过程中,不影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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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哥领从业证需要先考试

  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我市《重庆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已于10月1日启动,驾驶员开出租车,必须单独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而此前,出租车司机是通过申请领取从业资格证。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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