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鸿丰电石公司3号电石炉发生事故 10名工人不同程度灼伤
陆浩批示:速查原因 抓紧抢救
11月4日下午4时10分,皋兰县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电石炉发生灼伤事故,造成10人被灼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初步判定为电石炉电极糊软断漏糊所致。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将伤员送往甘肃省人民医院抢救。当晚9时30分,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得到事故情况汇报后,赶往医院了解伤者情况。11月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就此事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查明原因,抓紧抢救受伤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尽力减少这类事故发生。目前,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已经停产,接受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
电石厂发生灼伤事故
11月4日下午4时10分,位于皋兰县三川口的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内发出一声沉闷的爆炸声,从电石炉料口中冲出的高压火浪将正在现场干活的10名员工不同程度灼伤。随后赶到现场的值班人员看到骇人一幕:刚刚在3号电石炉接班才10分钟的10名压料工正在地上打滚,由于四肢、面部和身体等处不同程度被灼伤,并发出痛苦的呻吟声。随后,公司紧急将伤员送到省人民医院。经检查,大夫针对伤情对10人中的7人实施了切管治疗,其中有两人伤势较重,灼伤面积分别为55%和85%。
11月5日晚7时,记者在省人民医院烧伤科看到,伤员正在接受治疗。据了解,截至目前,伤势最重的两人还未脱离生命危险,其他8人经过治疗,情况稳定。
事故不存在瞒报问题
因事故发生时间为下午4时10分,而皋兰县安监局接到情况汇报是当晚9时30分,所以有人怀疑事发后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瞒报了这起事件。就此,记者从皋兰县安监局了解到,当日之所以该公司汇报时间较晚,主要原因是几名伤员伤势过重,皋兰县医疗条件有限,因此在将这些伤员全部送到省人民医院后,该公司才向皋兰县安监局进行了汇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要求当事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因此,从当日该公司反馈的情况来看,事故情况、受伤人数等不存在瞒报问题,但存在迟报问题。
省市领导作出批示
11月5日,在接到皋兰县委县政府关于事故的汇报后,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市县两级主管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迅速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当天,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在接到兰州市政府情况汇报后, 在汇报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请速查明原因,抓紧抢救受伤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尽力减少这类事故发生。”
隐患排查已经展开
在接到省市两级领导批示后,皋兰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并展开隐患排查等多方面的工作。当日上午,皋兰县县长宗满德、安监局局长李积深等领导来到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在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决定,责令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暂时停止生产,在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工。另外,该县在全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已全面展开。
本报记者 党小军 沈丽莉
《兰州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