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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制推广交通龙卡引争议 公安厅称有法可依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9年11月06日06:19
  本报合肥11月5日电(记者王磊)11月4日下午,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安全信息卡”在推广中引发的质疑作出公开回应。

  从2009年11月起,安徽省启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统一办理“交通龙卡”。针对驾驶人不带“交通龙卡”上路要罚款50元是否有法律依据、该卡为何要强制办理、90元办卡的收费标准是否过高、附带银行卡功能商业味太浓等质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做出回答。

  交警部门表示,此举并非一时心血来潮的“乱作为”,而是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都有相关规定,是明确的法律依据。

  针对收费标准,交警部门表示,安徽省物价局根据整个系统工程投资建设成本对此进行了测算核定。具体包括“系统软件开发、系统的硬件设备费、"警务通"装备费”等12项相关费用;依据安徽省政府的批复,一般机动车驾驶人办理“交通龙卡”收费每张卡90元,出租车驾驶人办卡费用减半。但对“此费用究竟指的是办卡费,还是相关金融服务费用”的疑问,交警部门未作进一步说明。

  关于服务功能,交警部门表示,“交通龙卡”虽然具备银行卡金融服务功能和俱乐部会员卡功能,但是否使用这两项功能,完全由持卡人自行决定。对在缴纳违章罚款时可能会自动启动“交通龙卡”的金融服务功能、从而产生每年10元的借记卡年费的疑问,交警部门没有给出详尽的解释。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交警总队曾在2002年向社会发放近150万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后来由于投资方经营不善及其他原因,2006年起全面停滞。交警部门承诺,原持卡人可以免费更换“交通龙卡”。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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