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毕业生本市求职 需填《进津申请表》
来源:
天津网-天津日报
2009年11月06日08:22
本报讯(记者张雯婧)近日,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到不少决定在本市就业的外地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有关如何办理进津就业手续的咨询。据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准备在津就业的外地院校外地生源大学毕业生首先需要在用人单位填写《进津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后,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然后交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每年7月,毕业生毕业后可到中心办理进津就业落户手续。此外,已经确定或计划引进外地院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的单位及其它无上级主管的用人单位,可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到该中心报送需求信息并领取《进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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