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验:万里谷牧杜润生回忆高层决策
《中国经验:改革开放30年高层决策回忆》(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汇编了十几位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如万里、谷牧、杜润生、袁宝华、袁庚等同志回忆改革开放有关决策的文章,通过对一些重大决策背后一些争论和思考的叙述,从中可见我们国家在这30年走过的道路。
万里:如果不反掉学大寨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一套,就不可能提出和坚持以生产为中心,这实际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拨乱反正。
大寨本来是个好典型。周总理专门总结过几条,特别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应当认真学习,发扬光大。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毛主席号召全国学大寨,要树这面红旗,事情就走到反面去了。中国这么大,农村的条件千差万别,只学一个典型,只念大寨“一本经”,这本身就不科学,就不实事求是。何况这时学大寨,并不是学它如何搞农业生产,搞山区建设,而主要是学它如何把阶级斗争的弦绷紧,如何“大批促大干”。农村“四清”中,曾提出基层“四不清”干部有走资派做后台,后来又提出官僚主义者阶级的问题,党内资产阶级的问题,逐步形成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有些人就吹捧大寨不是生产典型,而是政治典型,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大寨也自我膨胀,以为自己事事正确,一切正确,一贯正确,把“左”倾错误恶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看法呢?并不是因为我对大寨有什么成见,而是我到安徽工作以后,从农村的实际中逐渐体会到的。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念的是师范,抗日战争时期在冀鲁豫边区打游击,成天同农民打交道,对农民是有感情的。但是全国解放以后,我没有再做过农村工作。南京刚解放时,派我去接管工业;后来到重庆,也是管工业;到中央工作后,管工业交通,管城市建设,也没管过农业。只是1958年北京搞人民公社时,我到农村去看过一下,发现搞公共食堂问题很多,回来就提出这种搞法不行。但当时没人听,说也没用,我也不敢太多说了。第二年又去了一次,看到自留地的庄稼比集体种的、比公社种的庄稼要好得多。我看后也发过感慨,当然也没有人听。我的任务不是管农村工作,以后就再也没有管过农村的事了。
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去当第一书记。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又是“左”倾错误的重灾区。“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推行“学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特别积极,农村的问题特别严重,农民生活特别困难,我又不熟悉农村工作,所以一到任就先下去看农业、看农民,用三四个月的时间把全省大部分地区都跑到了。我这个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干部,虽然不能说对农村的贫困毫无所闻,但是到农村一具体接触,还是非常受刺激。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我不能不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这能算是社会主义吗?人民公社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农民的积极性都没有啦?当然,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我也不能乱说,但我心里已经认定,看来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重要的是怎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连肚子也吃不饱,一切无从谈起。粉碎“四人帮”已经一年了,当时党中央的口号还是“抓纲治国”。抓什么纲,还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人民公社一套“左”的东西变本加厉,“左”的错误恶性发展。
定远县严桥公社有个红岗大队,是省里学大寨拔尖的典型。我去一看,庄稼似乎长得还可以,但仔细一了解,所谓“学大寨”实际就是推广“大批促大干”,取消自留地,不准搞家庭副业,推行“大寨式”的“大概工”。最糟糕的是强调算政治账,不必算经济账。庄稼好是化肥催起来的,做样子给上面看的。产量不低,成本很高,农民很苦,还要大搞“穷过渡”。所谓“普及大寨县”,也就是说,不仅农业要学大寨,连工业、财贸、文教、卫生都要学大寨。大寨有什么工业?有什么文化?据说中学生都没有几个,大部分是文盲,怎么值得全国学习?这样学法,只能是越大越公越“先进”,管理越僵化,弄虚作假、强迫命令越严重。我刚到安徽那一年,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67%的队人均年收入低于60元,40元以下的约占25%。我这个第一书记心里怎么能不犯愁啊?而北京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官老爷,还在大喊大叫“把普及大寨县推向高潮”,“决战三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一再强调这才是中国农业的出路。这不是瞎折腾么!
我下去调查,轻车简从,一般是一部小车,三两个人,事先不打招呼,说走就走,随时可停,直接到村到户。这样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发现了问题再找县委、地委商量解决。那几个月,我不开会,不作指示,不提口号,只是看、听、问。越看越听越问心情越沉重,越认定非另找出路不可。回省便找新调来的顾卓新、赵守一反复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决定派农委的周曰礼他们再去作专题调查,起草对策。随即搞出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现在回头来看,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足奇的。但是在“抓纲治国”的时期,这些也成了禁区,成了“唯生产力论”,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要批,要割,要砍。我们的办法是,强调毛主席教导的实事求是,从毛主席亲自主持制订的“六十条”中去找根据。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这总是应当允许的吧。我们当时的决心是,不管上面那些假、大、空的叫喊,一定要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许多严重问题。这样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听传达的人数之多,情绪之高,为多年来所未有,而且奔走相告,连最偏僻角落里的农民也知道了。但“左”的影响确实是年深日久,有些干部满脑子“阶级斗争为纲”,听到“六条”的传达竟吓了一跳。他们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以生产为中心呢?纲到哪里去了?不怕再批唯生产力论吗?”
就在1978年初,党中央决定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的现场会议。实际上那时候我们已抛弃了“学大寨”的那一套,而且开始用行动批大寨了。我们认定,大寨那一套办法不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是压制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不能继续学大寨那一套,而必须改弦更张,用新的政策、新的办法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当前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手工工具,靠农民的两只手,而手是脑子指挥的,农民思想不通,没有积极性,手怎么会勤快呢?生产怎么会提高呢?我们不能按全国这一套办,又不能到会上去说,说也没有用。怎么办才好呢?按通知,这个会应该由省委第一把手去,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让书记赵守一代表我去。我对他说,你去了光听光看,什么也不要说。大寨这一套,安徽的农民不拥护,我们不能学,也学不起,当然我们也不能公开反对。你就是不发言、不吭气,回来以后也不必传达。总之,我们不能只看领导眼色行事,必须对本省人民负责,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做我们自己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继续坚决贯彻“六条”。在这段时间,新闻界的一些同志比较深入实际。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记者为我们写“内参”、写通讯,宣传“六条”,《人民日报》还发了评论,这些都给了我们有力的支持。
杜润生:对包产到户,王任重、李先念也有变化
王任重这个人聪明干练,好读书,对新事物敏感,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平等待人,工作能抓住重点。在许多问题上他是属于思想开朗、能倾听不同意见的人。在农村问题的许多方面,我们有共同语言,相处和谐,但对包产到户,却存在难以消除的分歧。不过他允许和他争论,不歧视我们这些观点不同的人,平等对待,一如往昔。
1979年,有一个时期王任重在上海养病,把张平化叫去,说:包产到户,你们为什么不纠正?张赶紧回来传达,让农委纠正。
我说:七省三县会议的文件,是中央通过的,讲了群众要包产到户,不要批,不要斗。
张说:但不能放任自流,不做工作。我说:做工作可以嘛,但不宜硬纠。
还有一次,在甘肃召集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王任重会上又提反对包产到户,宣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报纸上也发表了。甘肃省委书记宋平本来是赞成包产到户的,据说此时又有了变化。以后,王任重调离农业部,任中宣部部长。离任时,我俩恳谈了两个小时,最后他表示:作为过渡形式,他同意包产到户,前提还是应坚持集体化。他的认识此时已有变化,但已离开农口。
华国锋、李先念、王任重对包产到户持反对意见,很大因素是忠于毛泽东思想。先念同志是红军第四方面军领导人之一。我和他相处是在中南地区期间,他任湖北省委书记、省长,一度兼任武汉市市长。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我帮助邓子恢搞些具体工作。武汉市"三反"中搞出贺横夫大案,贺自己承认运集桐油出口,不但偷税,而且掺假以水充油,使国家损失无法计算。贺是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过去和我地下党有联系。原地下党一位同志向我反映,此案不实。我着手调查,确实存在逼供事实。旋即向李汇报,他立即派人调查,证实水油不相溶,掺水于油是不可能的,而偷漏税也莫须有。他摸摸脑袋说:我们受骗了。从而举一反三,纠正了不少冤案。他敢于实事求是,敢于纠错,用人放手,南下干部对他多有尊敬赞赏之声。来北京后,我找他解决农村出现的一些难题,他无不尽可能予以解决。他的群众观点很强,但和任重一样就是在包产到户问题上谈不拢,记得有一次写篇纪念邓子恢的文章请他署名,他打电话来说:要写得平稳些,包产到户,不能说毛主席错了,邓子恢是正确的。
80年代,有一次他约我谈武汉市一个老案子(纪凯夫事件)。然后转到闲谈,他表示不赞同耀邦否定水利的讲话。
他问我:包产到户真的增产那么多吗?
我说:确实。包产到户是农村家庭经营,农民就靠种几亩地养家糊口,不能偷懒;加上环境变了,政府随着国家工业化,能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信用社给贷款,苛捐杂税减少,又是和平环境,劳力富余,多产多留,政府实行价格保护,增产不奇怪;光水利建设,国家出了多少钱,还能白费?
他说:你把我说服了,我是老观念,只记得"小农经济跳不了三尺高"。
谷牧:小平领导我们抓开放
1979年4月下旬,在中央召开的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向小平同志汇报时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小平同志十分赞同这一设想。他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他向中央倡议批准广东的这一要求。中央、国务院根据小平同志的意见,责成广东、福建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并要我同他们具体研究,把此事抓紧抓好。
从1979年5月11日到6月5日,我带领由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计委、外贸部、财政部、国家建委、物资部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到广东、福建与当地同志一道,分别就两省经济发展的条件和规划设想进行调查和讨论。经过反复研究,理出了这样一个思路:粤、闽两省要把潜在的经济优势发挥出来,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据此拟订了几项重要措施,并帮助两省的同志起草了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中央、国务院于7月15日批转了这个报告,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批准举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这项重大举措的出台,显著提高了人们的开放意识,启动了通过改革实行开放的进程。此时,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根据小平同志指示,经过深入调研,用了近半年时间制订的第一部利用外商投资的法律。据此,当年批准了6家中外合资企业的举办。9月,我奉命访日商谈借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经过一番交涉,年底签订了第一笔为数500亿日元的贷款协议,从而打破了"不用西方国家政府贷款"的禁锢。利用外资、侨资兴建旅游饭店,发展国际旅游事业的问题,也接着提上了日程。外贸体制改革,也由广东、福建两省自营若干商品进出口业务开始起步。还同一些国家签订了海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风险合同。对外开放由充分的议论决策,进入了在许多方面组织实施的阶段。
正如小平同志后来所讲:对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尤其对举办经济特区。社会主义国家举办主要是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贸关系的经济特区,马列主义的著作中没有讲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无此先例。它是一项重要的创举和试验。因之,一些人对之心存疑虑,多有非议之词。比如"特区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飞地'","香港市场上'水货'之源","走私的主要通道",甚至比拟为"旧中国、上海的'租界'",如此等等。所有这些,给特区创办工作增加了困难,建设发展步履维艰。我是分管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工作的,深感压力不小。特别是1982年上半年,很有些"秋风萧瑟"的味道。经过一再深入思考,我认为,实行对外开放已经被列为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战略决策;办特区是小平同志倡议,中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明令组织实施的大事。这些都没有变,更没有哪位中央主要领导说事情办错了。中国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人们对于同资本主义打交道存有戒心;我们党有着长期"左"的影响,对特区和开放有疑虑和非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许多议论不符合实际。比如旧中国上海租界的产生,主要是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丧权辱国。现在主权在我,情况根本不同了,怎么能简单类比呢?我仍然要坚决执行中央委托的任务,把举办特区和对外开放推向前进。
在对外开放艰苦行进之时,小平同志亲自出马了。1984年1月22日到2月16日,他先后视察广州、深圳、珠海、厦门和上海。一到广州,他就说,举办特区是我倡议的,现在来看看办得怎么样了。众所周知,小平同志此行,通过对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特区的题词,充分肯定了举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和实践,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回到北京后,就对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谈话,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小平同志的意见,于3月下旬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决定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这14个沿海港口工业城市。小平同志接见这个座谈会的到会同志时,对我一再叮嘱:搞好对外开放,关键是要用明白人,要下工夫训练干部。5月4日,中央、国务院批发了这次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的《纪要》,这一文件明确指出: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和办好经济特区,"主要是给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二是扩大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管理自主权。"这样做,实际上是对我们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若干重要的改革。"还具体指派我"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仲裁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小平同志这次南巡重要谈话的发表,上述中央文件的发出,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是放不是收"的指导思想深入人心,给那些有关举办经济特区是是非非的议论,基本画上了句号,迎来了对外开放的春天。让工业较有基础,科教水平较高,对外交通较为方便的沿海14个城市,跨上对外开放的骏马奔向世界,加强了改革经济体制,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以振兴经济的力度。这是我国开放迈出的空前的一大步,对于广泛深入地推动城市经济改革也起了重要作用。我记得,当年10月小平在一个党内高级干部会议上曾风趣地说,他在1984年办了两桩大事,一桩是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另一桩就是开放14个沿海城市。
吴敬琏、厉以宁:解读改革开放三十年得失成功的三个方面
吴敬琏:在我个人的印象里面,我认为最成功的改革,是这么三次,第一就是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商品经济是我们改革的目标,不过这个改革只能说是个改革的启动;第二个就是1994年,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这个决定进行的全面的改革,在90年代之所以能够跨一大步,跟1994年的改革有直接的关系;第三就是根据1997年的十五次代表大会规定的建立基本经济制度这个改革,我们沿海地带到了世纪之交,经济很快就起来了,这是跟1997年以后建立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直接有关的。
厉以宁:第一个是农村的家庭承包制。农村家庭承包制,在当时条件下它要通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来促进农民的生产,打破从前人民公社大一统农业的情况,所以当时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安徽凤阳小岗村我去看过,在展览室里还陈列着当初十八户农民印了手印签的协议,协议上有一句话:如果谁被抓了,其他各家有义务把他们家的孩子抚养成人。这是冒着这个危险来搞的,但是承包制就推广了。你看几年之内中国市场的东西就那么多,多年不见的香油、花生米、鸡蛋、猪肉这些全有了,所以这是第一个大成绩。
第二个大成绩是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由于股份制改革的推进,结果中国有了证券市场,所以尽管在当时还是很不完善,但是毕竟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和证券市场开辟了道路。所以今天我们回顾当初,尽管股份制受到过各种责难,但中国的股份制、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终于取得了成就,这是第二点。
第三个是民营经济的兴起。民营经济的兴起在当初也是冒着各种责难发展起来的,一直到民营企业不断成长以后,大家感到民营企业的确至关重要。就业是谁帮助解决得最多,是民营企业,70%以上的新增劳动力岗位是在民营企业中,在很多城市中它的税收是民营企业提供的,我们的出口很多是民营企业起的作用。我们看到,民营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股份制的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建立以及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表明了中国在前30年改革开放中,我认为最值得提出的三件事情。
遗憾的三个问题
厉以宁:第一个不足之处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基本上没有触动,因为农业的承包制还是在承认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推进的。因为城乡二元体制没有大的触动,所以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化速度比较慢,还产生一些权利不平等,像农民工这样的问题,所以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也曾经出现过一个问题,就是行业垄断还没有消除,要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这种行业垄断,特别是跟行政垄断难分的这种(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改革,这是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当时种种原因,财政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因此推行得极慢,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现在条件好了,所以要关注民生问题,这个要下一步再改,你看看怎么样。
吴敬琏:我有一点跟厉教授是一致的,这个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是太迟缓了,这是1993年中共中央的决定,而且据我所知有一些部门很积极,但是碰到了很多阻碍,它的原因我看还不是什么财政困难,而是部门从自己的工作方便,从自己的权利,从自己的利益着眼太多,所以愿意保持旧体制,使它迟迟不能实现。
另外两个,一个我认为就是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我们拿一个涉及中国将近一半人口的土地地权这个问题,像我的提法就是把田面权还给农民,就是在我们江南地区有田底权、田面权,所谓田面权就是永久的使用权,这是我们经济学上说跟级差地租相联系的那个产权,这个问题还得解决,不解决我们很多问题都解决不了,这一个我觉得不够满意吧。
另外一个就是法制建设问题。因为市场经济这个东西它的核心问题就是自主决策的,是自由的交易,如果是一个什么行政的或者其他的权力在那里支配,这个东西根本不叫市场经济。所以这方面的改革进展太缓慢,就是说中共中央提出这个问题,也是1997年的事情,建设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