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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阻止醉汉随地小便引发冲突 争斗中杀人(图)

来源:大河网
2009年11月09日09:00
妈妈,那位叔叔随地小便!嘘,千万不要多管闲事!
妈妈,那位叔叔随地小便!嘘,千万不要多管闲事!

  男子阻止醉汉随地小便引发冲突 争斗中杀死对方

  本是为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却因此挨打后反击时酿成一起命案,使得一名公民变为一名杀人嫌犯。“我只是看不惯那个年轻人酒后随地小便的行为……”事件发生前还曾主动报案的犯罪嫌疑人杨强(化名),言语中透着深深的无奈。11月6日,杨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管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网吧门前惊现死尸

  2009年10月1日7时许,在这个举国上下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日子,徐铭(20岁,学生)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奋战一夜的网吧出门,准备回家休息。徐铭经常光顾的这家网吧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门口正对着人群熙攘的航海路。这时,有个人突然引起了徐铭的注意。只见一个男子头朝下在门前绿化带中趴着。“可能又是个宿醉的酒鬼!”徐铭边想边凑上前去,这一仔细观察不要紧,吓得徐铭面色苍白、连连后退。原来,这名男子并不是睡着了,而是一动不动,旁边还流有一摊血。在一旁的绿化带上、沿边马路上均有滴落的片片血迹,触目惊心。见此情形,徐铭顾不上别的,连忙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及时勘察现场,后经120医护人员确认,该男子已身亡。

  死者打过报案者?

  在对现场勘察、对尸体检查过程中,确定了死者名叫李立(化名),今年30岁,于9月30日晚与四友人吃过饭后即下落不明。经过向死者的友人调查,民警得知李立吃饭时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即要自己打车回家。从饭店出来后,李立与另一名张姓朋友找地方解决了一下“方便”问题,谁知被一路人制止并训斥,二人均与这名路人发生了争吵,后来双方就各走各的了。听到这里,警觉的民警突然想到案发前处理的一个警情。10月1日凌晨2时许,110接警称在航海路启航大厦门口有人酒后闹事。民警到现场后,找到了叫杨强的报案人,杨强称有两名男子酒后随地小便,不听劝阻,还对其进行辱骂、殴打。经民警询问,杨强坚称未打对方,后经多处排查,民警也未找到打杨强的男子。

  这名死者是否就是因“方便”之事与杨强发生争吵、厮打的人?李立的死是否为杨强所致?根据李立友人提供的线索及摸排查找,将第一嫌疑人锁定为报案人杨强。当民警与其取得联系时,杨强似乎并不知道李立已经死亡的事实,当民警告诉他说打他的人已经抓住时,欲前往内蒙古游玩的杨强当即同意配合民警回去调查。

  制止随地小便遭打 “我杀了他?”

  民警没有立时告诉杨强李立死亡的信息,询问过程中,杨强道出了其报警前后情况。“我不知道那人是谁叫啥,我当时被逼急了,就拿着一个裁纸刀朝对方划拉,具体划到哪儿记不清了。”民警没有多说,让其继续回忆。

  原来,10月1日凌晨1时许,杨强加班后行至地下车库时,发现两名男子在随地小便,因为这个车库对面就是一个餐厅,总是有人跑来公然解决“个人问题”,搞得车库充斥着各种难闻的气味,杨强正苦于找不到“现形”可抓,现在有两个送上门来的,遂走上前去,对正在小便的两名男子进行劝阻。

  “小伙子,你这样做不对,你尿急了不会找厕所?这是公共场所,哪能随地大小便?”

  “不准随地大小便”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和应具备的社会公德心,但对于正在“排解”的男子而言,则是触动了其怒火。或是基于酒后情绪难以自控,或是被人当面责备而心有不甘,他借着酒意对杨强大吼大叫了起来:“我尿了怎么了,管你什么事?”他边说边向杨强气势汹汹地走去。杨强见状,忙呼喊保安,让保安管管这个随地方便的男子,但保安只说找不着队长,自己也没从保安室出来,有不愿意趟这个浑水的架势。杨强为防对方酒后闹事,忙拨打110报警。

  那名男子见杨强报警,越发恼火了,走上前辱骂多管闲事的杨强,并用肚子顶杨强的肚子,全然不顾其摆事实、讲道理的劝说,一副挑衅的样子。事毕,该男子抬腿就要走,但因为已经报了警,杨强就在他的身后跟着。当行至门外三四米时,那名男子突然拿着路边的停车反光锥朝杨强身上砸,把杨强砸得连连后退。无奈之下,杨强也摸出随身携带的裁纸刀,朝那名男子挥舞、反击,直至那个人跑开。

  此时,民警已经基本肯定,李立的死亡很可能与杨强的反击有直接关系。当了解到警方找到一名被刀刺死的男子,其血迹开始的地方正是两人厮打的地方时,杨强震惊了。“我杀了他?!”

  证据链锁定嫌疑人 是正当防卫?

  此案随后被报至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该院侦监科接到案卷后,一个个问题摆在了承办人的面前,首先,公安提请卷中没有提供相关现场照片;其次,现有证据无法确定案发现场;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件事实仍未查证属实,被害人李立的死亡结果与杨强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抱着这些疑问,承办人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了联系,及时指出本案存在的上述问题,制定详细的补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查证、落实。

  在公安机关进行调证的同时,承办人到羁押场所提审了已被刑拘的杨强。

  “你是如何使用裁纸刀的?”

  “我当时一边躲避李立的拳头,一边持刀朝他划,划多少下记不清了。”提起此事,杨强仍抑止不住内心的委屈,对着检察官哭诉起来。

  从这个与原卷供述基本一致的回答中,足以看出杨强对于使用裁纸刀的事实是刻意回避的,这与尸检报告中显示的李立致害伤为“尖刀锐器刺破心脏致大出血”的鉴定结论是格格不入的。显然,一个人处于紧张的环境中虽会精神紧张,但“划”与“刺”明显属于不同性质的两个概念。

  经对侦查机关补充证据的综合分析、审查,承办人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不成立。

  从现场勘验图及照片显示,被害人的血迹从争吵厮打地点开始到发案地止,沿途均有片状血迹,所提取的物证能够证实被害人的受伤地点及死亡地点分属于不同两处;从尸检报告可知,被害人的致害伤为刀类锐器所致,该事实与杨强“拿裁纸刀朝李立身上划”的供述可以部分吻合,能够证实被害人死亡前曾被杨强拿刀伤害;从沿途的血迹能够证实,被害人被刺后的走动路线。在该条线外,并未发现有滴落的血迹存在,可见,被害人从遇害地点行至死亡地点应是因伤无法走动,而跌至路边绿化带处,该结论与被害人头朝下趴在地上的死亡现场是能够吻合的;虽杨强目前仍不供认拿刀捅过李立的犯罪事实,但现有其本人供述“不否认曾对死者使用过刀具”、勘验路线图“血迹从二人争执地点开始至死亡地点止”、勘验照片“被害人的死亡现场”等证据予以证实,已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至此,足以证实其与被害人李立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当对李立的死亡结果担责。

  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还关注到了一个问题:杨强称使用裁纸刀是因李立殴打在先,其为保护自己而为,且李立殴打杨强的事实亦有现场一名保安的证言予以证实。现有证据材料显示,杨强在事件中存在正当防卫行为。

  但无疑,与赤手空拳的被害人相比,杨强手持刀具予以反抗,明显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故是否以防卫为目的,均不影响涉案人员的罪行认定。

  基于慎重起见,检察机关在作出决定的同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杨强正当防卫方面的相关证据,以使杨强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判。11月6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杨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好市民变嫌疑犯 难道做好事要付出这么大代价?

  杨强,46岁,虽毕业于一个中专学校,但因勤奋好学,且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于2005年以前一直在媒体行业从事播音工作,案发前在郑筹划某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营得有声有色。从杨强的工作简历上能够看出,因其所接触的环境、人员等多方面原因,其个人整体素质较高,文化修养层次也颇深。这就不难理解,在人情关系逐渐淡薄的今天,杨强为什么要对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不良行为说“不”了。

  “我只是看不惯他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上前劝说而已,但对方却态度蛮横,引发了争吵和厮打,我根本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

  这个良好的愿望在我们一般公众看来是正常的一件事情,这也是学校老师们一直致力于教育孩子的方法“看到不好的行为要去制止”!

  对于遭打的原因,杨强事后对承办人说:“难道我真的是多管闲事,难道做一件好事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意料之外的无奈 谁是道德“主犯”?

  对此案件,有市民认为,被害人酒后无德,随地小便,还辱骂他人,之后的意外,都是因其而起,他才是责任的源头,是道德上的“主犯”。

  也有市民认为,作为正常人,醉酒不为过,酒后行为难控亦不为过,随地小便,也可能是公共厕所不便的结果,不能就此对其完全否定。此类行为普通市民即便提倡文明予以阻止,也难挡“人有三急”,社会文明,应从日常教育提倡改起,除非行政、司法等人员,市民很难改变。

  该案的承办法官认为,杨强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裁决。本案中,不得不说杨强做的是维护社会良好风气的好事。毫无疑问,创建和谐、友好型社会也的确需要千千万万像杨强一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一同去努力。随地大小便,这种破坏城市风景的不良行为,作为任何一个有道德的公民都应当上前制止。杨强之前通报保安、报警的行为,都是正当而理性的,而最终产生命案,则主要是由于偶然的因素,该案可以说是一个意料之外的无奈。这不应影响市民监督不良行为的思想和行动,只是在此过程中,要更多慎重,不要产生不必要的问题。(李向华 周大峰 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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