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男童脑死医院“逐客” 家属或控医疗疏失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9日16:16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美国哈仙达岗10岁华裔小男孩李昱呈(TimothyLee)在洛杉矶儿童医院(Children HospitalLosAngeles)被宣布脑死、接获“逐客令”后,历经近20个小时等待,终于7日转诊至私人医院,虽然儿童医院以州府相关法律作靠山,但令人无法谅解的是其不人道且不尊重父母意见、坚持拔除李小弟生命维持器的态度。
由于李小弟主治医师纽斯(ChristopherNewth)周六并未上班,负责照料的护士再次重申州法规定脑死等同于正式死亡,医师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治疗,而术后给李小弟的诊测中,曾经摘除呼吸器检测其能否自行呼吸,但在限定时间内都没有任何反应,医生才做出脑死判断。
该护士解释院方并非冷血,而是希望家长接受孩子已经死亡的事实,因为给予再多治疗和药物都无法挽回生命,就算转诊到别处也只是浪费钱。一位在该医院小儿科担任4年多的华裔医师也认为,纽斯医生应该是不希望看孩童继续受苦、才会要求拔管,其实类似例子也曾发生过,而大部分家长都会同意医生的建议。
擅长人体诉讼案件的律师蔡玟慧也证实,加州法律的确给予医师此般权力,但这条法律其实存在着灰色地带,有的医生因为宗教或其它因素,往往不愿执行此权力,会依照亲属期望而继续维持病患生命。她也认为,基于人道、是否放弃抢救一条生命的敏感决定,医院仍应征求家属同意,除非是无人认领的无名尸,院方如何处置应减少争端。
其实,李小弟亲友不解的是院方态度,先是突然给予拔管时限、毫不征求父母同意,明知决定转诊,又提出额外观察、或医院只有一台救护车忙不过来等莫名理由拖延时间,让李小弟从6日下午4时到隔天早上11时才成功转院,其服务质量让亲属更坚定法律控诉一途。
而此事件令人联想起曾经轰动一时的“泰莉.施亚佛(TerriSchiavo)案”,该佛罗里达州妇女因脑部严重损伤、呈植物人状态长达15年,其丈夫和父母更因是否拔管互告7年之久,而施亚佛只能“乖乖地”躺在病床上被拔管2次、重新插管2次,最后连时任总统布什都为此签署法案,要求联邦法院不可妨害其拔管与否的权利,因此结果由该州法院裁决,身为监护人的丈夫有权决定让病患安乐死,结束漫长的生命拉锯战。(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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