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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交警抓整治敦促乘摩托车戴头盔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9日16:53
  人民网滨州电 为规范城区通行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滨州交警部门在城区组织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从严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路面摩托车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努力创造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头盔是国家法定摩托车使用的护具,也是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整治行动,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养成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的良好习惯。

  专项整治行动以黄河二路至黄河八路、渤海五路至渤海十一路之间的区域为整治的主要路段,执勤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测酒仪、录像机、录音笔等装备投入到路面,及时摄录取证,震慑交通违法者,增强整治效果。

  在整治行动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坚持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的原则,对于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邀请滨州市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查出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形成依法严管的强大声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罚款50元,记2分。(刘珍 王玉强 韩娜)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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