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首届“感动沈阳”十大人物开评

来源: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10日07:38
  本报讯(主任记者吕良德)11月9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全市居民共同参与的首届暨2009年度“感动沈阳”人物评选活动从即日起在全市展开。

  “感动沈阳”人物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树立关爱他人、热爱家乡、奉献社会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形成争先进、作贡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加快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009年度“感动沈阳”人物评选活动为期一个月,从即日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感动沈阳”人物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参评对象为2009年度为沈阳发展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代表沈阳人良好形象的先进典型;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等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人物和群体;在国内外工作的沈阳籍有影响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等知名人士,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成为“感动沈阳”人物候选人。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9日-11月16日),征集“感动沈阳”人物候选人,分为社会征集和组织推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市文明办综合调研处。

  第二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确定“感动沈阳”人物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网上征集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确定20名评选候选人。

  第三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群众投票推选“感动沈阳”人物。在沈阳日报等市属媒体上刊登20名候选人事迹,印发选票,组织投票,同时组织网络投票、短信投票。

  第四阶段(11月30日),确定“感动沈阳”人物。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根据群众投票和集体讨论等环节确定“感动沈阳”十大人物。

  第五阶段(12月中旬),为“感动沈阳”人物颁奖,并举行颁奖仪式。

  根据要求,每位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感动沈阳”人物推荐表,并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需将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的光盘、录音、媒体报道等资料一并报至市文明办。

  联系人:张黎明、张云路;联系电话:22856881;电子邮箱:syswmb@163.com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