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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遏制“死灰复燃”

来源: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10日07:38
  造的:责令停止生产 卖的:吊销营业执照

  烧的:劝阻教育处罚 举报的:最低奖励50元

  本报讯(主任记者吕良德)今年的农历七月十五,烧纸陋习又有抬头。农历十月初一(11月17日)是寒衣节,与清明节、中元节同属民间传统中祭祀祖先的日子。为坚决杜绝生产、贩卖烧纸现象和遏制烧纸祭祀陋习,11月9日,市文明办召开加强“十月初一”文明祭祀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公安、民政、工商、执法、环保、城建、国税、地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执法、各区文明办等部门组成的指挥部,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将对生产、贩卖烧纸的厂家和业户进行严厉查处,对烧纸祭祀的群众也将给予处罚。

  生产烧纸的企业——

  责令停止生产

  由环保部门加强对造纸厂特别是城市周边小型造纸厂的监督检查,对生产烧纸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查没并销毁烧纸,拆除生产设备。

  税务机关将强化对全市经营商户特别是小型造纸厂的监督检查,发现经销、生产烧纸现象或有生产烧纸嫌疑的,给予相应处罚。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旦发现印刷、制造“冥币”等非法祭祀印刷品的企业,将责令其停止生产印刷,并查没、销毁非法祭祀印刷品。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年审时不予审批。

  经营烧纸的业户——

  吊销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加大对“三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场)、“三店”(日杂店、食杂站、寿衣店)检查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对经营丧葬用品个体门点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不听劝阻的业户给予罚款、缓审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市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将加大对“三边”(市场周边、殡仪馆周边、医院周边)的检查整治力度,对贩卖烧纸和封建迷信用品经营者进行整治处罚,严厉打击“黑”寿衣店。

  烧纸的市民——

  劝阻教育相应处罚

  相关部门对在街路烧纸祭祀的居民将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阻者,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烧纸和抛撒纸钱的通告》,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拘留。

  举报烧纸者——

  最低奖励50元

  环卫工作者可对烧纸祭祀的群众进行劝阻,对烧纸的情况可进行统计、及时报告。市民如果发现生产、贩卖烧纸的厂家及业户可随时举报,发现正在烧纸祭祀的人也可以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即奖励50元,根据举报能端掉生产烧纸企业的有重奖。

  本报举报热线电话:15040033066

  各部门举报电话

  市文明办:

  22856880 82213588 82213688 82213788

  市民政局: 88564421

  市行政执法局:22516801

  市工商局: 24011861

  市环保局: 12369

  市交通局: 31306611

  和平区: 22874346

  沈河区: 24846726

  铁西区: 25878027

  皇姑区: 86853632

  大东区: 24315021

  东陵区: 24821325

  于洪区: 2531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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