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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3号汽油上涨0.71元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2009年11月10日07:59

  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自今天零时起,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80元。本市自11月1日起,已全面供应符合上海市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地方标准的油品。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沪Ⅳ”标准车用汽、柴油(标准品)的价格在现行最高零售价基础上每吨分别提高410元和480元。

  上海自10月11日起实施的出租汽车运价已经考虑了“沪Ⅳ”标准油价因素。现行的运价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每升6.43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出租汽车主导用油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6.61元,油价上涨幅度超过了运价所对应的油价上限,超过部分将继续按有关规定,由政府和企业给予临时油价补贴。出租汽车运价保持稳定。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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