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曝光醉驾者行政机关当慎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0日08:14
曝光醉驾者带有明显的“惩戒”意图,但醉驾者有接受法定处罚义务,却没有警示社会的义务。赋予醉驾者法外义务,反映了一种过于简单的“执法”思维:愈加重处罚,愈能教育人民、遏制“犯罪”。法外处罚将动摇人们对执法者的信任、对法律的敬畏,警示社会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近日,南京通过媒体公布了首批106名醉驾者名单,此前,青岛、福州、天津、无锡等地都曾曝光醉驾者个人信息,有的甚至包括姓名、住址。论者黄冠指出,交管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曝光醉酒者有逾越法律规定行事甚至违法行政之嫌。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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