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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1月10日电陈水扁被控侵占“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将首度开庭,并提讯在押陈水扁出庭。由于特侦组在起诉时认定全案属“机密保护法”内容,庭讯将采不公开方式审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特侦组起诉指出,陈水扁在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出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的10万美元公款,逐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涉嫌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
台北地院在10月间公开抽签,由审判长黄程晖、受命法官郑昱仁及陪席法官李宜娟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陈水扁则委任郑文龙、石宜琳、洪贵参3位律师代为辩护,特侦组也将派出检察官,协助台北地检署公诉组莅庭论告。
据指出,由于本案尚有涉及“机密保护法”的疑义,卷证并未全部开放阅卷,只让律师影印部分证人的笔录。陈水扁看完这些证词后,认为案件对自己有利,今天将采取无罪答辩,力争自己的清白。
除“机密外交”款案,陈水扁目前另涉及洗钱案后续及二次金改、企业汇款等案尚未侦结。特侦组也于11月6日秘密前往台北看守所就讯陈水扁,了解他在任内有关二次金改决策的程序,尚未就个案进行实质讯问。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