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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交“礼让行人”遭遇行人“非礼”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0日15:46
  新华网昆明11月10日专电(记者 李倩) 从11月1日起,昆明公交集团选择了5条主城区公交专用道礼让行人,以敦促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尊重生命,尽早形成和谐的交通环境。谁料想,这样一项文明有礼的措施在实施第一天就遭遇了尴尬。为了礼让行人,不仅造成交通拥堵,延迟了行车时间,还令一些不守交规的行人越发有恃无恐。专家和一些市民提出,构建和谐交通需要的是人、车、路、环境的协调统一,均衡发展,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管部门要加大对行人文明出行的宣传和管理;机动车辆要主动并严格执行礼让行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唯有这样,礼让行人的目的才能得以真正体现。

  公交让行

  10月29日,昆明公交集团下发了《关于在公交专用道人行横道线前公交车礼让行人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从11月1日起,公交车在5条主城区公交专用道上行驶,通过人行横道线时要主动减速,无论何种信号灯控制,遇行人通过都必须主动停车让行;公交车通过路口、左右转弯、通过辅道、借其他车道通行时,遇行人必须主动停车让行等。

  昆明公交集团安全服务部经理李伟说,不主动停车礼让行人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200元并离岗培训1至3个月,第三次违反就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路口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处理:同责以下的,离岗培训1至3个月并罚款200元;主责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因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他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包括公司经理、车队队长在内的第一责任人进行问责。”李伟说,“这样做出于两方面的考虑:在公交集团统计的交通事故中,公交车在路口发生的事故占60%以上;说实话,不少私家车对公交车意见很大,认为它是"霸王车",我们希望执行这些规定后可以有效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提升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促使其规范和安全行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昆明公交集团有210条线,其中60%的线路涉及这次礼让行人。在试行一年后,该集团将总结经验教训,有可能会扩大到所有的公交车专用线。

  遭遇尴尬

  公交让行本欲让出文明,让出和谐,可事情并非想像那么顺利。近年来,昆明的人口与交通资源、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设施矛盾加剧,现有城市道路容量饱和、运转超负,城市“外拥内堵”严重。根据交管部门调查,机动车辆在城市主干道高峰时段的时速仅为13公里,部分路段只有8公里。

  公交让行自然也受到这个瓶颈的制约。平日里,除了北京路、西昌路和广福路较为通畅外,人民路和金碧路不少路段的交通一向拥堵,尤其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大多路口都要等候2至3个信号灯才能通过。

  公交让行又使得通行速度有所降低。11月1日上午,人民西路西南布料批发市场门口到潘家湾车站近2公里的路段上堵了数十辆公交车,像蜗牛一般缓慢前移。有些乘客等得发火,不断谩骂驾驶员和质疑该项措施以发泄心中不满。在一家私企工作的叶辉说:“当天我从交三桥出发到高新区用了2个多小时,比以前多了一个多小时,若是上班肯定迟到被扣钱。”

  近日,记者实地走访了这5条线路,看到金碧路的金马碧鸡坊、弥勒寺,北京路的交三桥,人民路的潘家湾、昆明医学院、昆明大学等节点上堵车问题比较严重。这些道路附近多有医院、学校、商场和城中村,往来人员众多。不少人打着电话、聊着天、左顾右盼、打打闹闹地穿过马路,根本不看信号灯,基本上每两三分钟就有行人通过;一些小路口因为没有设置红绿灯,行人和骑车者随意穿行,导致行经此处的公交车不得不频频停车让行。

  亟须社会合力适时推进

  公交让行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65岁的李刚高兴地说:“我们这些老人走路慢,有时走到一半多,信号灯就变了,但有的车主不等我们通过就开车,看着擦身而过的车非常害怕。”李刚说,“公交让行是对行人生命的尊重。”

  一名叫“风之末端”的网友留言说,公交让行在浙江的一些城市早已推行。它虽然只是一个行业的自律行为,却用实际行动推动着社会进步,促进着整个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

  不少乘公交出行的市民对此则感到不满:凭什么一车人就要让行几个闯红灯的行人,这只会纵容那些无视交规的人;乘客与公交公司是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为乘客提供舒适、快捷的服务;绿灯亮了,车辆却停下不走也违反了相关交规;昆明提倡的公交优先并非行人优先。

  李伟告诉记者,他们也发现了问题所在,现正采取一些措施应对,例如安排集团的保通员,协助交警和协管员在拥堵的路口宣传公交让行的目的,劝阻试图横穿马路的行人等;对某些布局不合理的线路将进行优化调整等。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进参认为,如果只是公交让行,其他车辆照样行驶,很容易在人行横道线前形成新的事故隐患;要根治马路上互不相让的陋习,关键还要提高所有人的认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当然也包括处罚那些不守交规的行人,否则这个爱民措施就会有失公允。构建和谐交通环境不仅是一家企业的责任,应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努力维护的结果。李进参建议可举办听证会,集思广益,获得相关各部门的支持再来开展这项活动。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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