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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被控吞涉外零用金案首开庭 法庭采不公开审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0日16:22
  中新网11月10日电 陈水扁在地区领导人任内,利用11次“出访”机会,侵吞外交零用金33万美元,然后汇到美国给陈致中留学使用,被控贪污案,台北地院上午首度开庭,并提讯在押的陈水扁,由于本案攸关“机密外交”,法庭采不公开审理。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针对帕劳总统陶瑞宾日前受访时,指在2005年有一笔4100万美元(折合台币约14亿元)的不明资金汇入,帕劳当局向台湾申请司法互助,厘清这笔巨款是否与扁案有关,扁办秘书江志铭上午表示,帕劳政府的影射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根本就是在消费阿扁。

  至于扁被控侵吞“外交零用金”的律师石宜琳在出庭前也表示,帕劳总统陶瑞宾是政治人物,是否有西瓜效应他不知道,但他认为一切要看证据而定,石律师说,被牵扯的帕劳银行已经倒闭,到底有无此事,他无法评论。

  特侦组是依“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起诉陈水扁,刑度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8年任内共“出访”11次,每次都由涉外部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8万美元,其余10次都是10万美元;扁每次都留下3万美元现钞,交由吴淑珍汇往美国给陈致中使用,共计侵占公款33万美元。

  针对指控扁否认犯罪,辩称历次“出访”,只有一次有零用金,其余几次出访都没有剩余,但涉外部门相关官员作证时则证词,扁每次出访都留下3万美元,且有扁亲笔签收的领据,扁的律师石宜琳说,本案扁仍是以无罪答辩作为基础。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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