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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被控侵吞“外交”零用金 法庭不公开审理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0日17:22
  人民网11月10日电 陈水扁在任内,利用11次出访机会,侵吞“外交”零用金33万美元,然后汇到美国给陈致中留学使用,被控贪污案,台北地院上午首度开庭,并提讯在押的陈水扁,由于本案攸关机密“外交”,法庭采不公开审理,但法庭外来了不少挺扁的民众,并高举一面“红色”的大旗,高声吶喊陈水扁无罪、司法不公。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针对帕劳总统陶瑞宾日前受访时,指在2005年,有一笔4100万美元(折合台币约14亿元)的不明资金汇入帕劳,帕劳当局向台湾申请司法互助,厘清这笔巨款是否与扁案有关,扁办秘书江志铭上午表示,帕劳政府的影射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根本就是在消费陈水扁。

  至于扁被控侵吞“外交”零用金的律师石宜琳在出庭前也表示,帕劳总统陶瑞宾是政治人物,是否有西瓜效应他不知道,但他认为一切要看证据而定,石律师说,被牵扯的帕劳银行已经倒闭,到底有无此事,他无法评论。

  特侦组是依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起诉陈水扁,刑度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8年任内,共出访11次,每次都由“外交部”提供零用金,一次是8万美元,其余10次都是10万美元;扁每次都留下3万美元现钞,交由吴淑珍汇往美国给陈致中使用,共计侵占公款33万美元。

  针对指控扁否认犯罪,辩称历次出访,只有一次有零用金,其余几次出访都没有剩余,但“外交部”相关官员作证时则证词,扁每次出访都留下3万美元,且有扁亲笔签收的领据,扁的律师石宜琳说,本案扁仍是以无罪答辩作为基础。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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