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无中文标注容易误机 消委建议加注中文说明
来源:
重庆商报
2009年11月11日03:25
本报讯 (记者姜涛)机票和电子客票不用中文标注航班信息,消费者常因此误机。昨日,记者从市消委获悉,日前包括重庆市消委在内的17个城市消委联合向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发出建议函,敦促其全面加注中文说明,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市消委投诉部主任喻军称,在目前使用的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对于航班号、座位、日期等重要信息都是用数字加英文缩写的形式打印,没有中文说明。
在市消委接到的投诉案例中显示,今年8月暑假期间,我市71岁的魏女士带着外孙女到欧洲旅游,在欧洲一家航空公司驻北京办事处订了两张从北京到丹麦的往返机票。没想到拿到手的机票一个中文也没有。拿着满纸外文的机票,老太太和外孙女一头雾水,差点误了航班,这样的现象时常发生。
机票上没有中文标注有望得到改善。昨日,重庆市消委联合北京、武汉、香港、广州等17城市联合上交的《建议函》中指出,作为乘坐飞机凭证的机票或是电子客票行程单,承载的信息量并不大,无非是承运人、航班号、机场、航班时间等,注明中文并不困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航空运输行业缺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尊重,服务意识不到位。喻军表示,机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就效力而言,就是一种客运合同。作为承运人和出票人,不管是国外的航空公司,还是国内的航空公司,只要在中国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就有义务在出票时使用我国的通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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