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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澳报:推不在籍投票为马英九连任争最大胜算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1日11:02
  中新网11月11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1日刊出署名富权的文章说,新上任的台当局选务部门负责人日前在台立法机构透露,不在籍投票已到“几乎快要成熟要实施”阶段。台媒报道最快在2012年岛内“大选”时就可实施。由此可猜测,马英九正在“鸭子划水”式地为自己的连任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文章摘编如下:

  新上任的台湾当局“中选会主委”赖浩敏前日在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接受质询时透露,不在籍投票已经到了“几乎快要成熟要实施”的阶段。他说,不能因为选务机关作业方便,就递夺有权选举选民的参政权,因此已研究多年的不在籍投票,势在必行。

  昨日台湾媒体还报道说,最快在“总统”选举时就可实施。由此可以猜测,马英九正在“鸭子划水”式地为自己的二零一二年胜选连任,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改革选举制度,尤其是要实行有利于他能拿到亲蓝的大陆台商及军人、警察的选票的“不在籍投票”机制。

  所谓“不在籍投票”,基本上是指选民于投票日当天因受到某些特殊因素的限制,“不方便”或“不可能”到指定之投票所亲自投票,而向户籍所在地的选务机关申请以其它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权利的一种制度。由于此种制度之目的在“方便”选民行使投票权,因此亦可称之为“方便投票”或“便利投票”。

  据说,在台湾地区的一千七百多万符合资格的选民中,有百分之十五亦即二百五十多万人长年或在选举期间并不在原籍。其一是台湾青年到海外读书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定居;其二是从台湾移民海外的人士;其三是台湾当局派遣到境外工作的驻外人员及援外人员;其四是到大陆地区及东南亚国家投资的台商、台干及其眷属;其五是到海外旅游、就读、经商的民众。另外,还有前往大台北地区工作、就读、依亲的台湾中南部选民,在投票当日未能赶回原籍,及约数十万人的军人和警察,在投票当日因执行任务不能离岗。而按照台湾地区的选举制度,投票人必须在法定的投票日,亲自前往指定的投票所,凭身份证和“投票通知书”领取选票当场行使投票权。因此,在每次选票中,就有上述的几款人士,及正因患病住院的人士,不能在投票日赶往指定投票所投票,因而被迫放弃选举。

  由于有约三成的选民未能参与投票,这就使他们成了可能会左右选举结果的“关键少数”。比如,在二零零四年的“总统”选举中,“连宋配”仅以二万九千多票的微弱“劣势”输给了“陈吕配”。当时,泛蓝阵营除了是极度怀疑“两颗子弹”是骗取选票的“自导自演”手法之外,还认为“国安会”启动“国安机制”,禁止军人和警察离开军营、岗位前往投票,导致“连宋配”失去这部分重要票源而致。因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一直推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法,增列“不在籍投票”条款。当时任“不分区立委”的苏起和有军眷背景的丁守中还干脆直接提出了“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现在看来,“中选会”加紧研拟“不在籍投票法案”,背后有着“国安会秘书长”苏起的影子。

  其实,最早提出“不在籍投票”设想的反倒是民进党。实际上,在陈水扁二零零零年第一次赢得了“总统”选举后,当时许多从美欧返回台湾出席陈水扁就职仪式的“新侨”,都跑到民进党总部投诉:他们这些“新侨”不如一九四九年后来自大陆及台湾的“老侨”般富裕,在“总统大选”时没钱买机票也请不了假返回台湾投票,希望能像他们所侨居的国家那样,设立“通讯投票”制度。

  到了二零零二年的台北市长选举之后,当时任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的林浊水等人也认为,其实在台北市工作、读书的中南部居民中,大多是支持绿营的。但由于他们未在台北市设籍,使他们不具有台北市长选举的投票权,而致使民进党的李应元输给了国民党的马英九。因此也在研究,让原籍不在选举区域的选举人,也享有寄居地的投票权。

  但后来发现,不在籍投票更有利于泛蓝阵营。因为尽管以岛内而言,确是有很多中南部居民在大台北地区工作、就读,让他们拥有不在籍投票权利对地方首长的选举有利;但更重要的是,散布在中国大陆和世界各地的具有选民资格的选举人,在比例上还是支持泛蓝阵营的占优。因而倘开放“不在籍投票”,在“中央级”的选举尤其是“总统”选举而言,却是对泛蓝阵营有利。因此,当二零零八年“总统”选举前夕,国民党再次提出“不在籍投票”时,遭到民进党的强烈反对。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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