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1080位官员上缴“红包” 是否还有“下文”?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1日15:36
  报载,今年我市不仅查处了129个“小金库”,还对公款出国旅游进行了专项治理,各级领导干部也对收取礼金等不正之风进行了专项整治。昨日,市纪委透露,今年1—9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1080人上缴礼金和有价证券957.4万元。(见11月11日《重庆时报》)

  官员上缴“红包”,是反腐取胜的一大成果,无疑是值得称道的。但现在的问题是,1080位官员上缴“红包”之后,就不在追究了?报道中没有说,不知是不是。如果不追究了,要知道,这些上缴“红包”官员,都是县处级和地厅级干部,在一个县市、地市可谓“高官”。在老百姓眼里,“高官”收受“红包”,岂止5000元?何况,1080位官员已上缴“红包”957.4万元,人平就有8861多元,超过了5000元。而按照现行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充分说明,官员上缴了“红包”之后,并不能缴脱刑事责任。否则,收受“红包”之后,被动地上缴,就可以洗脱受贿罪。一旦这种歪风盛行,谁能保证其他的官员不大肆收受贿赂?因为在他们看来,反正东窗事发后,再被动地上缴一次,还不是安然无恙?继而说明,让官员上缴“红包”后,不能一缴了之;否则,就是怂恿官员收受贿赂。究其根源,关键是没有认清官员收受“红包”的基础是权力,如果官员没有权力,谁去向他行贿?而上缴“红包”后,一缴了之,这些收受“红包”的官员的权力仍然在,自然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了”。

  尽管笔者本意不是以恶意来揣测重庆官员上缴“红包”的积极意义,但上缴“红包”后,一缴了之,真的难以令老百姓信服。因为这些官员收受“红包”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上缴“红包”的积极意义。如果收受“红包”后,都可一缴了之,怎么能够防止官员权力再寻租而净化官场环境?又怎么能隔断老百姓的怀疑空间与对清官的期盼?

  其实,古人云:“宁可失之于严,不可失之于宽。”如果有上缴“红包”的觉悟,就不会收受“红包”;既然收受了“红包”,就丧失了党性觉悟。对这样的官员,就应该“从严”,而不是“从宽”。否则,不追究收受“红包”官员的责任,不给他们的权力套上法律的“紧箍咒”,等于是确认他们“受贿无罪”,这必然会诱导其他干部视收受“红包”的官员为“偶像”,模仿追随;到时,“受贿无罪”的示范效应就会产生“蝴蝶效应”,行贿之风、腐败犯罪何止是随之愈演愈烈?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