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转型的进程中,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由“管治”转向“服务”,由“包揽”转向“让权”——势在必行。伴随着这一转变,尊重民意,顺从民意,也成了政府部门理所当然的行政理念,作为民意的载体,听证会便应运而生。
听证,是平衡各方利益、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出台或作重大修正之前,通过听证会让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减少政策面世后的执行摩擦,这无疑是大有好处的。近年来,听证也越来越多地走进立法、决策等活动中。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时下,有些听证会出现了异化的现象;政府部门做假戏,参与代表说假话。
谓予不信,兹举一例——
甘肃省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日前举行。听证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几乎都在他们各自居住地小区里作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居民对水价上涨持反对意见。但富有戏剧性的是,参加本次听证会的14位代表中只有2位投了反对票,其余都投了赞成票。更令人惊诧的是,那些刚投了赞成票的代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闪烁其词地质疑涨价的合理性。听证代表缘何“手口不一”?原来,听证代表产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和申请涨价的企业逐个拜访,名曰“沟通”,实为“公关”,甚至可谓“收买”。于是乎,政府部门假戏真唱了一回,而听证代表则是真话假说了一番——听证会被异化了!
听证会的异化,直接导致民意的失真。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提高听证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同时加强对制度运作的监督。听证会由谁来组织?怎样组织?谁来监督?这攸关听证的质量和公正。但目前的一些听证会往往是由出台政策的一方(或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有关单位)来组织,从出发点上说,组织方本能地想顺利通过政策的出台,因此在选择参与的对象时,自然会显得颇为功利,将反对者拒之门外,而尽量找一些听话的代表、外行的代表、利益相关的代表。如此这般,听证会变成了报告会,充其量有讨论的形式而无质疑的实质。听证会一旦异化,政府有关部门就会以公权力扭曲民意,甚至制造虚假民意,其维护的是小集团的利益,贬损的却是政府的形象,甚至因加剧官民之间的信任危机而危及执政基础。这,并非危言耸听。
行笔于此,我忽而想起英国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提问时间”,每周四播出一期,每期一小时。节目的形式是这样的:主持人邀请5位嘉宾,多为政府的高层官员,台下坐着上百名来自各方面的普通观众。他们干什么?提问。提问显然都是针对当下的热门议题,台上的嘉宾面对这些问题往往如坐针毡。台上台下可以辩论,会场常常充满火药味。倘若官员在自己主管的职责范围内回答不了观众的问题,自然就会“失分”,甚至会影响其仕途。一小时的“提问时间”堪称“拷问(官员)时间”,这个公共讨论平台,代表了现代政治的许多核心价值:平等、公开、多元、理性。虽说英国电视台的“提问时间”节目与我国的听证会无论在形式抑或在内容上都存有差异,但其实质相类,即:一、民众在决策机构的“身体缺席”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意见缺席”;二、民众的意见必须有一个正常而畅通的渠道来影响决策;三、舆情监督应该公开化,有透明度;四、有违民意者要受到问责直至被驱出政界。这对遏制听证会的异化,也许是不可或缺的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