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俊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2日08:45
本报乐山(四川)11月11日电记者马利民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省乐山市隆重召开追授王锡俊“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到会讲话。
周泽民表示,王锡俊同志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使大家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思想教育,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迅速掀起向王锡俊学习的热潮,要学习他坚定信念、笃定方向的政治觉悟;学习他情系人民、心连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职业道德;学习他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职业意识;学习他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
王锡俊生于1964年1月,1984年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9年3月19日病逝,终年45岁。王锡俊从事审判工作25年来,审理刑事案件2100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逾万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改判,无一件申诉,件件成为“铁案”。他先后获得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获得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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