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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铁路运输拐卖儿童案呈增长态势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2日08:47
  近来,通过铁路长途运输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数量出现增长态势。今年6月至9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涉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5件28人,经审查涉嫌拐卖儿童近50人。

  在这批案件中,被拐卖儿童多为超生婴儿或身体残疾婴儿。其中,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李文丽供述曾卖过11名婴儿。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云贵川3个西南边远省份农民,大多没有上过学,其中女性犯罪嫌疑人16名,占批捕人数的57%。

  这批案件作案地域跨度大,买卖各环节衔接紧密。犯罪嫌疑人携带婴儿从云南省红河县、贵州省紫云县、四川省越西县等边远地区,乘坐汽车、火车,辗转到达江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枣庄市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贩卖。两地犯罪嫌疑人用手机联系,确定见面时间和地点,婴儿到达目的地后迅速转送到买家。

  另一个特点是犯罪成员家族化,作案手段隐蔽。犯罪嫌疑人多为亲属关系,有夫妻、姐妹、姑侄、堂兄妹等。为逃避打击,一般由女性犯罪嫌疑人抱婴儿与男性犯罪嫌疑人同行,躲避检查。还有的将即将分娩的孕妇带至出卖地,分娩后就地出卖。

  在查处这些拐卖案件时,两大难题时刻困扰着我们的办案人员:

  一是诉讼取证难。由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是在转送途中被查获,找出“上线”和“下线”只能依赖犯罪嫌疑人供述,有的只知“绰号”不知姓名,有的路途偏远,交通不便,致使涉案犯罪嫌疑人难以抓获。同时,在押人员所在地区多在边远省份,文化水平低,办案人员不熟悉边远省份方言口语,聘请当地语言翻译困难,审查证据困难,影响诉讼顺利进行。

  二是被拐卖婴儿处置难。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如实供述,或确实不知出卖人姓名、住址、身份等情况,或出卖人逃匿,致使被拐卖的婴儿解救后,因找不到其父母而无法回归家庭。

  拐卖儿童犯罪涉及环节众多、社会原因复杂,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予以综合治理和预防。我们认为,应针对拐卖儿童犯罪中转运输的规律和特点,加大警力,加强对铁路、公路等交通中转车站的查堵工作,切断拐卖儿童的运输通道。

  (作者为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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