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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标识的公告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2日10:1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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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英文名:China VolunteerServiceFoundation)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宣传部,设在中央文明办。为便于宣传和推广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形象,以直观、生动、鲜明的方式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决定,公开征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标识。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1、应征作品要体现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宗旨:大力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支持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引导人们多做好事、增长好心、争当好人,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应征作品要体现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价值理念:奉献社会、提升自己。

  3、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4、应征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

  5、应征作品要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如果用电脑设计作品,则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使用光盘存储,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eg。

  2、应征者要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标识征集应征者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提交《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信息表》和《承诺书》可在中国文明网(https://www.wenming.cn)下载。

  3、应征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上述要求,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四、征集活动的发布与截止

  征集活动于2009年11月初,由中国文明网牵头,会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和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等主要商业网站,向社会发出关于广泛征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标识的公告。

  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邮政编码:100806;联系人:郝瑞珩;联系电话:010-83083067或010-63097574。

  五、评选办法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月底前在中国文明网(https://www.wenming.cn)上予以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征集活动不接受网上投稿。

  (二)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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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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