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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被听课像“小偷见警察” 专家向听课制度“开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2日14:26
  教育专家向中小学听评课制度“开炮”——

  记者 李征

  晚报讯日前,在华东师大举行的课程评价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现在的中小学里,听课的随意性太大,“听课的老师疲于奔命,而被听课的老师也没有受到足够尊重,看见听课的老师就像小偷见了警察一样!”

  在这次研讨会上,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崔允漷教授指出,在不少中小学,听课成了学校规定的硬性任务,每一名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少至12节,多至36节,听完课还要写听课笔记交给学校检查,不少学校老师为听课而听课,过于重视听课的形式,而忽视了听课的本质。

  “另外,在一些学校,上课的老师和听课的校长之间的关系,就像小偷和警察、老鼠和猫一样!”崔教授说,在一些学校,常常会发生校长、教导主任随意推门听课的场景,而被听课的老师事先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进行准备。这样,上课、听课的效果肯定就会受到影响。崔教授认为,在一些校长、教导主任看来,听课是一项管理活动,因此进行“突袭战”也无可厚非,但是听课其实也是一项专业活动,听课者对讲课老师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课前应该通知,课后双方之间还应该进行课后研讨,而听课者更不能在随意点评几句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

  总体来说,崔教授认为当前的听评课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三无"——无合作、无证据、无研究。”所谓“无合作”,是指听评课的人和上课的人,以及听评课的人之间往往没有进行合作,大家各听各的,各说各的,而没有把听评课真正看作是大家一项共同的合作事业。“无证据”主要是指听评课的人在谈论意见的时候,更多的是根据自己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怎么上课”,而不是大家基于证据进行推论。“无研究”是指许多人都把听评课看作是一项管理制度,而不是一项专业活动,需要专业知识以及专业精神。

  崔教授认为,双方之间必须要有合作,要基于证据,要有研究,双方之间不该是“小偷和警察”、“老鼠和猫”的关系,而应该是医生会诊群体之间的关系,“这样针对疑难杂症,大家集思广益,才能对教学难题取得好的"医疗效果"。”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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