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名人”炒股内行 需证明没有内幕交易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2日14:43
中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12时35分报道,说到股票投资,我们马上会想到职业的股票投资人,但最近股市里另外一个群体却大出风头,上演“投资神话”,他们来自不同的领域——金融圈、学者圈,甚至是娱乐圈,要给他们一个共同的称谓那就是“名人”,于是“名人炒股很内行”成为近期股市一个备受关注的现象。
这些“名人”、“明星”们玩起股票来,一点儿没有“门外汉”的感觉,都是自己直接跳进二级市场炒股,甚至比基金经理这些“门内汉”还要看的准,魄力大。选时机难于选股票,这些在职业投资人眼里都是难以看透的问题,为什么明星们却能在近期内集体看透?其间又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连线今天的在线主编,资深媒体人王志安。
王志安:我觉得内幕交易一直是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固疾,内幕消息满天飞,比如说证监会去年的时候印花税减半的头一天,这个消息实际上就泄漏到市场上来了,股市一些先知先觉的人提前开始建仓,对于一些名人来说,他们显然比我们普通人在炒股的过程中更有利的条件能够掌握一些消息。所以说现在实际上有些在证券市场上混际已久的人知道,现在送钱是不如送消息的,如果确定一支股票重组的话或者有一些内幕消息,可以把这些消息提供给某些人,是另外一种受贿的形式。
从前一阵深圳证监局就到一些公募基金的里头搜查,一下子发现了三个基金经理存在着内幕交易和老鼠仓的形式,他们就利用自己的特殊的身份把消息泄漏给外人,甚至直接通过自己的交易形式在外面单设帐户交易,这种行为在全世界的证券市场中间都是要坚决打击的
我们国家现在的内幕交易处罚力度偏弱,有几个方面国外值得借鉴,第一个方面,内幕交易国外是鼓励你举报,老鼠仓这种行为,老鼠上街人人喊打,但必须还得人人能打才行。内部交易虽然说只有小范围人相互知道,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关键是要让知道交易的人愿意去举报,美国旧规定,如果你举报内幕交易的人,他将会把内幕交易获利的10%奖励给消息的提供者,也就是说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相互的监督,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完善法律,我们国家过去内幕交易实际上很难通过刑罚来处罚,即便是老鼠仓的行为内幕交易的行为也只是经济处罚,这次《刑法》调整之后,开始有刑罚了,可以最高判五年到十年,我觉得这个可能还是轻,对于那些内幕交易动辄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或者说他们利用内幕交易获利甚巨的人,五年到十年还不足以震慑他们。
第三个方面对可疑交易行为要进行调查,很多名人,就像前一阵的浙江东方说是徐帆、邓婕是股东,虽然说最后证明不是北京的徐帆、和邓婕,到底是哪个徐帆、邓婕呢,他们为什么就能够在股票重组之前这个企业重组之前提前建仓呢?还比如说前年的时候,人大的一位教授炒一支ST的股票,他是这家公司的独立董事,获利有上千万,这种可疑交易行为我觉得证监局和证监会要及时进行查处,甚至可以把他们列为有罪推论,你要证明你自己确实没有内幕交易才可以,我觉得如果是这几个方面能完善的话,很多名人炒股恐怕就不一定有巴菲特那么神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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