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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杜绝城管与违章小贩直面冲突 西安设城管执法巡回法庭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3日08:43
  本报讯记者台建林城管执法者“驾到”,违章小贩慌乱逃窜。在西安街头,此类场景已不常见。缘由是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标准化执法新模式,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10月份以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与违法者发生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都以城管执法部门胜诉告终。

  9月25日,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范围,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经对涉及到城管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清理,核对25部法律、法规,梳理执法依据225条,制定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处罚标准620条,设定免予行政处罚依据20条,特别严重加重处罚依据29条。

  为推行标准化执法,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全新的工作程序:综合检查组发现案源,制作督办单,法制部门立案分发执法中队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由案审会依据《执行标准》作出裁量处罚决定,执法中队负责送达执行,法制部门结案归档。

  同时,西安还建立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机制。在驻地人民法院成立城管巡回法庭,受理涉及城管执法非诉案件。对行政相对人不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法制部门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说:“标准化执法既解决了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问题,又杜绝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直面冲突,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度,树立了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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