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强奸新招女公务员让谁蒙羞?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3日14:05
新快报讯(记者陈海生),记者从广东雷州市委有关渠道获悉,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涉嫌强奸女同事被撤销党内职务。目前,此人已被湛江市警方带走调查。
雷州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受害者是省招考的公务员,10月12日才分配到附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今年22岁,湛江市东海岛人。据称,事发于5日晚,陈华借着酒兴,涉嫌将受害人强奸。事后,受害者向湛江市报警。警方经过DNA鉴定确认后,展开立案调查。9日晚,陈华正式被湛江警方带走调查。
从此事的发生情况看,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一个镇党委书记,咋就是一个强奸犯呢?一个镇党委书记怎么禽兽不如呢?如此禽兽不如的家伙怎么就成了党委书记呢?真是对党的干部、对党的书记莫大的侮辱,令人实难容忍。实在是,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见过胆大妄为的,没有见过么胆大妄为的。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青年,经过千辛万苦的独木桥,终于挤入了公务员行列。正当她满怀信心憧憬未来时,却惨遭党委书记的残暴。10月12日报到,11月5日被强奸,上班还不到一个月。如此经历,她以后如此面对人生?心中的阴影何时才能抹去?她对党的干部将形成什么印象?她面临的问题实在太多了。可这么多的问题,就在于镇党委书记的“临时性强奸”。
2009年6月10日晚,浙江省南浔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陈某醉得不省人事。蔡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带大家到一宾馆开房间,邱某与蔡某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轮奸了这名刚刚参加高考的女生!真是罪该万死!可是,10月19日,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判决二被告人各入狱3年,创造了“临时性强奸”这个火爆的网络名词,引得公众愤怒。
雷州市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强奸刚刚报到的女公务员,不是当地法院如何裁定,是否也套用南浔法院法律上本来就没有的“临时性强奸”判他一个缓刑什么的,还不得而知,只能等待结果。但是,陈华绝对不是“临时性强奸”,也绝对不是仅此一次。象陈华这样的人,对一个刚刚报到的女公务员就兽性大发,难道不是他多年随意发泄兽性习惯的使然吗?要知道,在一些地方,乡镇党委书记堪称当地一霸,是惯于欺男霸女、作恶多端的,比如在山西忻州信访第一大案中,官方材料中就有“共产党的支部书记事实上成为村痞村霸”。如果陈华不是一个披着共产党员外衣的“镇痞镇霸”,他岂能如此强暴一名刚刚报到的女公务员?
从陈华的所作所为看,他一定是一名强奸累犯!建议当地公安彻底查一查。如此行经的人,一定是一名腐败分子,建议当地纪委彻底查一查。
陈华强奸一名刚刚踏入政途的女孩,暴露出当地官场的黑暗;陈华强奸女公务员,让党蒙羞;陈华强奸女公务员,说明当地的组织部门或是无意选错了,或是组织部门的眼光就是如此;陈华强奸女公务员一些党的干部堕落到何等程度。
原文地址: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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