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官员称应以税收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3日18:20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题:中国国土部官员称应以税收手段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
新华社记者江国成 牛琪 刘欢
中国国土资源部的一名官员13日说,对于普通商品住房,中国长期的政策应该是通过税收来抑制其价格的非正常上涨,并把正常上涨的部分尽可能地返还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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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的“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信息发布会上说,从长期来看,中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土地日益稀缺,商品房价格还要上涨,任何人没有办法进行抑制。
“但是,应该通过税收的措施,把土地增值返还给社会,这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取向。”他说。
据调查,深圳9月的住宅成交均价超过20000元/平方米,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北京、上海等地的成交均价也在近期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表示,推动本轮房价上涨因素包括:投资者认为土地紧缺;一些城市新开盘量减少、开发商捂盘引起住宅市场供应量不足等。
分析人士表示,疯涨的房价、频出的“地王”,让人们感到市场上流动的热钱汹涌,如果大量资金流向股市、房屋、土地等,就很可能会累积成一场资产泡沫。
政府税务部门以及一些专家认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刻不容缓,税收调控是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的有效手段。
廖英敏说,这里的税收应该指的是物业税,也叫不动产税,如果征收物业税,就会把一次性付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到每月要付的物业税上,百姓买房时房价就不会太高,但买到手后每个月都要交物业税。
她进一步解释说,这对存量房也有调控作用,因为房主要承担每月交的物业税。
据悉,有关物业税的研究一直在进行,已有6个城市在空转搞试点,但至今还未从空转到实转。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也表示,税收调整是最为便利也是最好的工具,如果政府在房地产流转税及房地产物业税上下功夫,并切实实施,住房的价格会相应下行。
一些专家曾建议在税种设置上应以物业保有税为主,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者免征物业税或实行极低税率,对第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这样可以有效抑制投资性需求,打击房地产投机活动,从而稳定房价。
“目前,政府已对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固定比例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开发商的利润越多,要交的税也就越多。”廖英敏说。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则对“征税说”提出疑问:“如果要加税,那么这税要加在谁的头上?加在老百姓的头上,肯定不行;加在开发商的头上,把开发商搞垮了,谁来盖房子?”
董藩认为,现在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干预得太多,每当房价上涨,就打压开发商,其实这时候应该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多建房来平衡供需关系。
中国财政部本月3日发布的《2009年1至9月税收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显示,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1至9月份,土地增值税增长27%,房产税增长19.6%,契税增长18.6%,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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