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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康复者血浆可救重症患者 陕西做好采集准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09年11月14日05:25

  本报讯 (记者李琳)广西成功以甲流康复者血浆救治重症患者的消息公布后,记者从我省血液中心获悉,该中心已准备好专门的设备,一旦需要采血立即进行。

  禽流感治疗中曾采用

  甲流康复者的血浆为何可用于甲流重症患者的治疗?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疾控中心主任王敬军。“这种做法是有效的!”王敬军说,患者感染甲流并痊愈后,血液中产生特异性抗体,相当于人的免疫球蛋白,进行抗体提纯后注入新的感染者体内,就会和其自身的甲流病毒中和,从而达到病毒死亡的效果。他表示,在禽流感治疗中,就曾采用过这种方法。

  血浆只适用重症救治

  王敬军特别强调,该治疗需要严格控制,不能滥用,因为如果抗体不经过严格的提纯过程,会出现过敏,因此轻症和一般病例不建议使用,重症病例可采用该方法治疗。

  据西安市八院专家介绍,目前我省的甲流病例绝大多数都是轻症。此外,接种过甲流疫苗的人血液中也会产生抗体,同样可以用于重症患者的急救。

  血浆采集用机器单采

  昨日,陕西省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无甲流痊愈者和该中心联系献血。据悉,该中心已做好了采集准备。血浆采集将使用专用设备,以机器单采方式进行,只采集血浆,红细胞、血小板以及其他血液成分将全部回输给捐献者,所采血浆经检测合格后,将用于治疗甲流重症患者。捐献血浆也是无偿献血的形式之一,捐献者享有无偿献血者的一切权利。

  按照卫生部要求,甲流康复者在出院一周后或居家治疗症状消失2周后,或注射甲流疫苗一个月以后抗体滴度达到要求的适龄健康公民均可捐献血浆。

  甲流痊愈者——西安文理学院李同学表示,治疗甲流时国家没有收费,一旦治疗重症患者需要,自己和其他患过甲流的同学会积极献血。

  2人接种甲流疫苗后死亡

  全国报告15例较严重异常反应病例卫生部:极个别偶合事件不影响接种策略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3日说,全国已报告了2例接种疫苗后的死亡病例,其中一例已基本排除由疫苗速发型变态反应导致死亡,另一例正在等待尸检结果。

  累计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为1.3/10万

  自我国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以来,全国已超过1200万人接种了疫苗,累计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为1.3/10万,疫苗总体来看是安全的。

  邓海华说,到明年将有约1.5亿人接种疫苗。“这期间发生极个别的、严重的异常反应和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专家们认为是不可避免的。”

  截至13日,卫生部已接到了地方卫生厅局报告的两例接种甲流疫苗以后的死亡病例。邓海华指出,从地方卫生厅局的报告和卫生部派出去的专家组反馈回来的情况看,一例死亡病例已经作了尸检,根据感官结果及其接种疫苗的时间、发生死亡的时间综合分析,初步判断为心源性猝死,基本排除甲流疫苗速发型变态反应导致的猝死。但最终诊断需要等待死者相关脏器的标本病理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由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最后诊断结论。

  邓海华说,另外一例死亡病例于13日晚进行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暂时不能出来,所以死因还无法判断。

  邓海华介绍说,卫生部专家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认为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不影响当前接种的策略,目前我国实施的甲流疫苗的接种策略是科学的,方案是可行的,不会因为个别的偶合死亡事件做出调整,全国的接种工作的开展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疫苗接种后应留观30分钟防范急性过敏反应

  另悉,卫生部13日通报,截至11日,接种甲流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病例中,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等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占15例。对此,有关专家提醒,疫苗接种后应留观30分钟以防范急性过敏反应。

  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教授文昭明说,异常反应有轻有重,但是不等于异常反应都是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至于过敏性休克,更是少数中的少数。“过敏性休克和过敏性喉头水肿是在很短时间内发生的。像过敏性休克,一般是30分钟以内发生。”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刘大卫说,接种之后留观30分钟是为了防范急性过敏反应,“一旦出现之后我们可以及时抢救,但毕竟急性过敏反应是罕见的”。据新华社

  我省报告第二例重症甲流病例

  2天新增126例甲流病例

  本报讯(记者周沐辉)11月12日,西安市卫生局报告一例甲流疑似重症病例。11月13日经省级专家确认,该患者为甲流重症病例,目前专家组正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该患者为我省确诊的第二例甲流重症病例。

  患者为西安市某学校学生,男,14岁。以“发热、胸闷等”入住西京医院,11日晚咽拭子标本检测为甲流核酸阳性。12日院内会诊为甲流重症、肺炎、Ⅰ型呼吸衰竭、心肌损害、电解质紊乱。

  省卫生厅昨日通报,11月11日15时至11月13日15时,我省新增126例甲流确诊病例。

  截至11月13日15时,我省累计报告甲流确诊病例3140例。其中,西安市2186例,咸阳市236例,宝鸡市147例,渭南市127例,铜川市30例,商洛市58例,汉中市96例,安康市52例,榆林市91例,延安市95例,杨凌区22例。目前已治愈2218例。重症病例累计2例。无死亡病例。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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