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江西六类人可享公证援助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6日08:49
  本报南昌11月15日电记者黄辉家住景德镇市新村东路61栋的“低保老人”万仁荣前往办理拆迁公证,公证人员考虑其生活困难,当场为他免除了1600元的公证费。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司法厅获悉,《江西省公证援助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其中规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失业保障金的人员、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等六类人群,可享受减、免公证服务费等公证援助。

  《办法》规定,公证援助的范围包括:赡养、抚育、抚养协议;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死亡的赔偿协议;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追索侵权的赔偿协议;国家赔偿协议;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发放协议;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及环境污染等事件达成的赔偿协议;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需要公证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确需公证援助的事项。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各项公证业务;继承、赠与、买卖、转让;公民个人消费贷款;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四类情形,不列入公证援助范围。

  为照顾困难群体,《办法》指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失业保障金的人员;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被收养人员;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政府救济的人员;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以及其他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服务费用的人员等六类人群,均可申请公证援助。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