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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籍青年杀人后不堪压力郑州自首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6日08:48
  中新网郑州11月16日电 (记者 关涛 马艳梅通讯员李镇屹)日前,在郑州市火车站南出站口救助站旁边,一名戴红帽子的男子正蹲地上哭泣。男子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在此执勤民警的注意。

  郑州市特巡警三大队刘洪波、张东晓俩位民警遂上前询问,该男子看是民警抽泣到:“我给你们说件事,算不算自首?”民警感觉里面肯定另有隐情,便说:“当然算了,只要你符合自首的条件。”男子听后说“我杀了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民警立即让男子坐上警车,把他带到大队询问。

  经查询,该男子姓李,系安徽阜阳人,今年24岁。从2004年开始,李某就一直在浙江台州打工,闲暇时会出来打渔。1个月前,他借了朋友的一辆摩托车去打渔,结果弄丢了。对方看他可怜,就让他还1800元,并同意其慢慢还。

  在2009年11月10日下午3点,李某打渔回来,朋友又一次催他还钱,并约好了在一个菜市场附近见面。见面后,还没等李某说话,对方四个人就开始辱骂他为何欠债不还。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某说他打不过对方,受不了,就掏出了打渔用的水果刀朝对方捅了两三刀之后逃走。

  11月12日早上,他乘火车来郑州,准备投靠在郑州开厂的叔叔。但突遇大雪火车晚点,14日凌晨3点才到郑州。赶到须水时,发现工厂没有人。这时,他给台州的一个好朋友打电话,对方告诉他,他捅的那个人死了,警察正在找他。

  听到这后,他一下子懵了,迷迷茫茫晃到到火车站后很害怕,不知道咋办就蹲在救助站墙根下哭了起来。遇到民警来问,他才决定自首。

  民警上网一查,发现李某于11日因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台州警方通缉了。民警告诉李某,选择自首是对的,即可减轻处罚,还可以免于东躲西藏的担惊受怕。最后,民警将李某移交给了台州警方。完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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