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定于11月16日上午举行《住房绿皮书》发布会暨2009~2010年住房形势与政策研讨会。会上,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教授,现在土地批租收入成地方财政独享利益,而它本来应属全体国民。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刘迎秋:
一般性的对策报告中也谈了很多,我觉得还是需要再深入一下。地方批租土地,价格不断翻番,据说北京已经到了8600多块钱,不知道真假。这个批租成为地方财政的财政收入,这是什么现象,我觉得应该揭示。如果财政收入原本属于税为主要收入,而地不是地方的,应该是国民的,每个有生存权的人,或者每个中国人都对土地有他的权益,现在成为一种局部性的权利的形势,这是应该分析的。如果不分析,它潜在的经济矛盾和政治风险都应该毫不客气的说是包含在里面的。所以这一点应该引起各方面的讨论。
所以我认为,如果把土地的批租作为各级地方政府,乃至于更局部的集团利益实现形式,它所包含的关系是危险的。反过来如果这个问题我们认识它,我们就要讨论几个问题,第一,住房结构要调整。商品房书中分为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和廉价商品房、补贴商品房、社会保障房,这几个区分还是好的,这几个结构要好好的讨论和研究。商品房和非商品房、租住房和销售房要区分,国家要在这方面考虑、总结,它是我们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柱,它有很高的关联度,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对收入、就业都有影响,但是它也包含着矛盾,所以这个结构要调整。
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应该扩大租住房的比重,应该把商品房的比重降下来,但是降不下来的问题是有产权问题。我一直感觉住房产权对中国老百姓有某种误导,70年的产权是产权吗,它应该是使用权。人们在这种导向下拼命的买,等于是三代人凑一笔钱给独生子女买这么贵的房子,这种现象所包含的内涵可能也不是简单的问题,早晚会暴露出深层的矛盾。所以这个结构在研究住房市场时要明确的提出调结构,结构调整以后,价格自然要调。另外,调结构不仅是城市住房,农村的房也要纳入进来,所以这也要讨论,不仅是廉租商住的比例,而且诚实人盖的房子和农村人盖的房子也要一样。
这样就把住房不仅作为产业,而且作为民生的重要内容,或者是重要追求,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话,住房是民生本来的追求,或者本来的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居者无其屋,还谈什么其它的建设。所以对于这一点要讨论,通过结构的讨论、城乡之间的讨论,通过它的价格构成的讨论来解决它的生产、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问题,来解决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家到私人利益的分配关系,来构建和谐社会。否则,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成为一种表层的建设,就会影响它未来的发展。所以这个报告从住房的角度讨论的非常好,也非常重要。
我相信在财贸所的领导下,在一批年轻人的努力下,这个研究会更深一层,有更大的发展。谢谢。
(根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