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0年高招: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将获得“照顾”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16日18:43
新华网福州11月16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招委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告诉记者,福建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将对全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实行照顾政策。
这项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可免于参加文化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直接录取福建省招收高职单招的院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者,报考高职单招院校的相关(获奖项目)专业,享受文考成绩加10分的照顾。此外,其三等奖获得者和二等奖获得者一样,文考成绩达到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线,都可免于参加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都按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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