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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资建房疑云重重 称有军方手续拿不出凭证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09年11月17日00:00

  河北保定“空军四十五厂”集资建房迷雾

  一个八年前由部队划归地方的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收钱盖楼,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坚称有军方手续,却拿不出任何凭证

  本报记者 田术平

  自2009年7月起,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不断接到河北保定的一些群众反映,称他们购买的名为“航天佳苑”的住宅楼有许多可疑之处。

  神秘的“军企”

  2009年9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空军四十五厂”所在地——保定市天鹅路286号,在该厂大门的东侧门柱上,用霓虹灯管装饰的空军四十五厂厂牌清晰可见,旁边一块军事管理区的警示牌已有些锈蚀。

  门口看不到任何军人站岗执勤,行人、出租车随便出入。院内的电杆上,出租、求租房子的小广告随处可见。

  通往厂区深处的是一条南北方向的水泥路,把整个厂区分成了东西两部分。进入厂区不远的路东,是一片用蓝色挡板围起来的建设工地,记者目测有20多亩的样子。工地西侧,一座钢架结构的大门上,“保定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四十五厂1#2#住宅楼工程”的大字格外醒目。

  顺着工地往南走,没有任何人阻拦,进入生产区,右侧门柱上,“空军四十五厂”的铜牌熠熠闪光。有职工告诉记者,这是今年九月份刚刚挂上的。七座高大宽敞的车间内,空空荡荡,看不到工人忙碌的身影,听不到机器的轰鸣。在第七车间,几位女职工在做篷布后整理。一位女职工告诉记者,这里基本处于停产的状态。

  与生产区一墙之隔的就是该厂的生活区,矗立着十几栋黄色的多层楼房,每个楼的外墙上“空军四十五厂×号楼”的字样清晰可见。

  郑义然(化名),1972年入伍,原空军四十五厂技师,2002年内退。他自称见证了四十五厂由盛到衰的过程:“该厂1965年组建于山西介休,1986年搬到保定,占地150余亩,当时职工将近500人,是原北京空军装备部隶属的军工企业,一级保密单位。2002年3月份随着军队体制改革转给了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10所(西安)保定分部。”

  郭光云(化名),原该厂生产处长,他告诉记者,搬迁至保定时企业具备工程机械、地面电站、空压机修理、机械加工、激光治疗仪和压力容器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涉及航天、航空、机电、液压、激光、电子、通讯等高科技领域,当时资产将近两个亿,三个专列的器材,把整个仓库塞得满满的。改制前空军部队陆续给予了3-5年军品生产的保护期,随着部队生产任务逐渐减少,2006年正处在“断粮断奶”、自求生存的过渡阶段,该厂先后组建了保定蓝箭机械总厂、防火板厂、工程机械营业部、汽车拖挂改装厂等,均由于管理不善,产品不对路,或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在交了数千万元“学费”后,企业基本步入穷途末路。厂子多年来从没搞过厂务公开。职工收入每况愈下,大部分职工办理了内退,少数一线生产的职工在今天有活干明天没活干的煎熬当中每月只有六七百元的收入。

  集资盖房怪相:多人倒卖房号

  已经有了家属院,却还要集资盖房,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郭光云介绍,单位先后盖职工家属楼共12栋300多套住房,大约有九种规格,前任领导120平方米共十套,其他分别按团职79平方米,营职60平方米,干部楼85-89平方米,双职工80平方米,单职工30、50、60平方米,进行了福利分房。全厂现有职工基本都有住房,早在2005年2月就进行了房改,7月中旬在保定市办理了房产证,只有少数新近入厂的没有住房。此情况在以后记者找厂长王旭核实时,基本得到了证实。

  篷布车间一位女职工告诉记者,“这次盖楼共有两栋,一栋高32层,每套90平方米,共计312套;一栋多层共十一层62套,每套129平方米。”她刚刚交了8万元,订购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

  晋力(化名),1978年入厂,现任某车间主任。他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空军四十五厂《集资建房内部认购协议书》和首付10万元的收款收据,记者看到上面分别盖着空军四十五厂的行政、财务公章。协议的甲方为空军四十五厂,乙方为晋力,该协议第二款规定:“甲方以自主用地经上级机关批准在上述地块集资筹建住宅楼两栋,暂定名为‘航天佳苑’12号、13号楼,施工许可证号为‘基2009-003号’……”在记者的调查中,这个‘基2009-003号’基础施工许可证成了集资盖楼的唯一手续。

  晋力认为,此次集资盖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并且,外单位人员买房现象严重,第一批交钱时就有30%的人把房号卖了。因此,他始终没有在协议上签字。

  郭光云说,他的房号由厂长王旭帮他卖了8万多元。据他了解,施工头收了30多个房号。此次建房至少富余80多套房子,用来卖给他人谋利,卖给了谁职工们并不清楚。“厂领导为什么这么热衷于集资盖楼?对外出售,从中赚取利润,这才是目的”。

  老职工赵云飞(化名)告诉记者,由于近几年收入很低,厂方当时要求三天就得把首期房款8万多元交上,否则算放弃,由于凑不够首期房款,只好把房号以5万元卖了。

  郑义然的房号卖了8万元,至于卖给谁了他也不知道。他说,首期交房款时大约有100户的职工把房号卖给了他人。据他分析,第二批交款时还会有人把房号卖掉。

  随后,记者登录保定房产网,确实看到了许多出售“空军四十五厂”期房的广告。

  地方主管部门称:建房不合法

  9月3日,根据职工们反映的情况,针对该厂是否办理了集资盖房相关手续等问题,记者先后到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等单位调查采访。

  保定市国土局国土资源利用处乎玉航告诉记者,“我们基本可以认定该厂的土地属于国有,到目前为止我局未给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们说是部队企业,却拿不出部队的批文,如属于建设用地,要变成住宅用地,必须进行土地变性后再进行招拍挂才可以。四十五厂的情况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比如土地必须是1978年底之前取得的企业自有土地,如果他1986年才来到保定,这一条肯定不符合,已进行房改的单位不可能再批准集资建房。集资建房要由房管局、规划局、建设局、房改领导小组多个部门审批。”

  保定市城乡规划局建设规划管理处副处长王宗占告诉记者,“该单位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保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李涛电话告知记者,“该单位没有到我局办理集资建房相关手续,经我局调查认为该单位属于部队企业,应到部队去办理集资建房手续。”

  在保定市行政中心大厅,保定市建设局市场处处长张学军告知记者:“因前置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未办理,我们未给空军四十五厂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针对该厂已实际开工的疑问,张学军表示,“我们只是在两个月前给其办理了一个《地基处理施工许可证》。这个证只是可以进行地基处理,不能作为批准集资盖楼的依据。”

  厂长王旭称:这是军事秘密

  2009年9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厂长王旭的办公室核实情况,他把记者引到了一间会议室,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墙上“中国航天”的巨幅徽标,于是,采访话题就此开始。

  “你们这个单位属于部队还是航天?”记者问。王旭沉默片刻后似乎在自言自语:“我们并没有完全移交给航天,现在我们仍然使用空军四十五厂的厂号,目前我单位没有完成注册,这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交给航天也是作为一个内部单位在管理。”

  记者要求提供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王旭以军事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记者:你们这次集资盖楼到底是210所批准的还是空军批准的?

  王旭:210他们同意,我们得向空军报。

  记者:到空军哪个单位报批?

  王旭:北京空军后勤部基建营房处。

  记者:我如果到空军去查能否看到这些文件?

  王旭:我们都是通过个人弄得这些手续,真要去查……这个事情我愿意负责任。

  对于本次集资盖楼的数量,王旭的回答与女职工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记者提出可否看一下本次参与集资购房的职工花名册,王旭说,“花名册不能看,(看花名册)等于把我的实力都暴露了,你记者又不是我的上级机关,凭什么给你看?”

  关于移交时间问题,王旭回答:“应该是2001年12月空军向航天移交,当时都有协议。” 但当记者提出看看这份协议时,王旭说:“这属于保密内容,不能提供。”他承认目前跟210所是上下级关系。

  关于目前该厂土地的性质,他坚称属于“军产,一直都没有移交”。这次盖住宅楼的地方他认为是原来的办公地,“这里原来是厂区的锅炉房,后来保定市搞了燃气就把锅炉拆掉了。”

  记者要求查看其与建筑商之间的承建协议,王旭突然发火:“我又不是在说瞎话!你问这个东西我只能说有,你记者又不是我的上级单位,你了解,我告诉你有就行了,这些(只有)我的员工可以看。”

  记者问是否有倒卖房号的情况时,王旭说:“不是倒卖,个别的可能达不到协议的要求,有转给别人的情况。”

  空军方面表示:四十五厂已不属军企

  9月6日,记者来到空军司令部,就空军四十五厂的归属问题进行采访,空军司令部信访办邵主任接待了记者,他表示会尽快由相关部门作出答复。

  9月11日,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信访办刘紫明专门致电记者,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回复,他说:“根据中办发(2000)27号和国联席(2001)4号文件精神,将空军四十五厂整建制划归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10研究所管理,现在的名称为‘210所保定分部’,这就是说,2001年12月他们就脱离了空军建制,已经不能再称做‘空军四十五厂’了,他们已经跟部队没有隶属关系了,只是还有一些就像我们从地方工厂购买设备一样的业务关系。”

  记者问:厂长王旭说他们的移交是不完整的,比如土地还是空军的土地,这符合实际情况吗?

  刘紫明答复说:“土地如果说还是军用占地的话,那么他使用这个土地应该经过空后、总后审批才能使用,没有经过审批(使用)是违规的。如果有遗留问题,那么更不能动这块土地了,应该移交清楚了才能动,明知没有移交清楚还动用这块土地,这是明目张胆地违规。”

  记者问:王旭说有批文,但这是军事秘密,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紫明答:“又不是(军事)秘密工程,只是建家属楼,而且还能够对外出售,就不是什么军事秘密,他以军事秘密为由,其实是怕违规行为曝光,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不能自圆其说,其实他只是一个国有企业,不是什么军企。”

  记者将以上情况在电话中与王旭进行了通报,请他谈谈对此的看法,在电话中,王旭大发雷霆,大骂空军“不够意思”。

  9月14日,记者把采访提纲先后发至航天二院、航天二院210所办公室,二院一位董女士表示会转交有关领导。210所办公室主任李鹏表示,研究后会给记者答复,后经记者多次催促,一直石沉大海,到记者发稿时,双方均没有任何回复。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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