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质监工作人员职业行为存档管理
来源:
山西日报
2009年11月17日05:46
时间:2009-11-17 05:14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10月下旬,晋城市质监局出台了《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档案实施办法》,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生的不规范行为和应当受到表彰奖励的行为进行细化明确,量化考核。该办法规定,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投诉、日常检查等形式,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并填入职业行为档案。对违规行为按照情节的轻重,采取告诫、批评、诫勉谈话、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惩戒。同时,对于工作人员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行为优先考虑评优、职务晋级。(苏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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