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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上海将终结“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 > 09钓鱼执法消息

俞正声:干部要看透地位名声 要对群众有感情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7日07:02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
[提要] 近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就上海党建工作接受媒体专访,对上海“钓鱼事件”闵行倒楼案、上海房价、反腐形势等诸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直言“钓鱼事件”是一种制度性措施的错误,说明“我们,我和我们的同志们,我周围的同志们法治意识淡薄”。
  三.千方百计解决产生问题的制度性原因

  问: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们是发生一起处理一起呢,还是要建立一整套的机制呢?

  俞:制度性的错误就要用制度性的措施来终止它。一个事发生了,人的处理是必要的,责任人必须处理。但人的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匆忙,也不能迎合。如果事一出,领导很愤怒就处理得重,或者说舆论对它谴责很重就处理得重,没人注意就处理得轻,这个不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但更重要的不是人的处理,而是制度的问题。拿“倒钩事件”来讲,就是制度的问题。

  闵行这个倒楼事件,制度出在什么问题上呢?至少有两条。一条是我们上海的问题,房地产资质跟中央公布的资质管理比,严格程度不够。更重要的一条,这条恐怕是全国性的,就是我们的工程监理,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形有,但是形同虚设。这是为什么呢?工程监理与业主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业主招标来的,他的款是业主付的,监理单位很大程度上要考虑业主的意见和看法。这是一个制度性的缺陷。

  第二个制度性的缺陷,就是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对监理收费进行招标的,除了资质,除了他的能力,很重要一条是收费。监理的收费应该是按他的工程量的比例来收费,如果监理收费也招标,他就要拼命地揽业务量,否则他的收入要下降的,优秀人员很难认认真真地做好工作。这两条,可能还有别的原因,是我们工程监理形同虚设的重要的制度性原因。如果不解决制度性的原因,单纯就事故谈事故,就事故谈人,今后还会发生事故的。所以我讲处理这种公众性事件,其实不只是公众性事件,包括我们很多的重大事件,第一条要快速应对,第二条要实事求是,第三条是重在制度。一定要把某些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找到,千方百计加以解决。

  四.反腐败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原则性

  问:党建工作中反腐败是老百姓特别关注的,前一段时间上海也出现炒房处长的案子。在上海反腐败工作中,您认为目前最要加强的是什么?

  俞:反腐败工作,反腐败斗争吧,形势很严峻,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查处了很多案件,建立了很多制度,但形势依然很严峻。近两年,我们纪委立案查处的局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100多人,有些案件是恶劣的,也是惊人的。当然现在有些案件还没有正式移交,但初步查明的有些案件是惊人的。也有的人,在查处过程中曾经企图外逃,因为我们纪委事先早有估计,及时地防止了他的外逃。所以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

  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要靠制度,建立惩防结合的体系。这不单纯是纪委的事,是我们很多部门的事,如土地、规划、工程招投标、资金的拨付等。除了靠制度的严密,更多的是要靠公开和群众的监督。

  另一方面,这次全会上,我在讲话里特别强调的是要增强原则性。查处案件固然重要,而有些案件为什么会从小发展到大?这和我们一部分党组织的软弱涣散是有关的。换句话说就是原则性不强,见到错误的事情不制止,对一些错误的东西、错误的现象不斗争,愿意当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这导致了一部分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的状态。什么叫原则性?原则性就是党章规定的任何党员不能谋取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外的权利和特权,不能享有这些特权。那么当有人有这些特权的时候,或者有违反这些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时候,你是不是真正地制止他?有一些事情他是在暗中做的,但是不可能没有一点风声,有风声的时候你是什么态度?

  比如说我们上海这两年,在干部的使用上,规范了“带括号”的干部的任命,就是说“副局长(正局级)”这种现象必须规范。按照规定,只有个别岗位,可以“带括号”,比如说市级领导担任部门的主官,如统战部长,他的副部长可以是正局级。另外一种情况,原来做过正局级的干部到了副局级的岗位上,他还保留正局级。除此之外,不能够随意地说哪个干部他工作不错给个正局级吧,这种情况我们把它规范了。另外,公务员到企业去,你要拿企业的工资,你退休就必须退在企业。组织上派你去,你就要做出选择:继续拿公务员的工资,以后就能回到公务员的队伍;不能说到企业就拿企业的工资,我退休了再回公务员队伍,这是不行的。这两年把这两个问题规范了。这就是个原则的问题,看你是不是按原则办事。

  要按原则办事啊,从制度层面按原则办事。比如说,津补贴,国家有规定,市里有规定,必须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单位不能用自己的钱,或者从底下刮来的钱,或者用罚没收入和收费的收入发津补贴,这是明文规定的。如果发了就要处理。那么这个制度你执行不执行?我听说有的单位还在滥发津补贴,这个事情就要查处。

  再比如说住房问题,上海住房改革市场化推进得比较好,对公务员没有采取享受经济适用房的办法。因为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全体市民的政策,公务员不应该享受这个特权。有的同志提出来,我们上海房价很贵,公务员住房困难,这是个事实,是个现实。但大学有困难,医院也困难,工厂的工人也有困难。面对这种困难,我们应该谋求一个全市的合理的解决办法,不能给公务员执行特殊的政策。

  我刚才讲的要有原则,首先是制度的层面要有原则,要按规矩办事。可能会得罪一些人,可能会丢掉一点选票,但是如果一个城市,首先在公务员和党的队伍中间不讲原则,这种不讲原则的风气就要泛滥,在其他方面有些干部也就会丧失原则,最后沉沦到犯罪的地步。所以首先就要讲原则,这是上海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要坚持的。

  讲原则,对错误的事情就要批评。我们开市里大会,我不敢说每次,多数都要批评一些现象。这种批评,主要是讲事。我在国务院建设部工作的时候,朱总理开会经常批评,我也被批评过几次。被批评是对你的信任。批评有什么好处呢?公开地批评某种现象,是表明你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对大家是个警醒,并不是说跟某一个人过不去。但是现在有一股风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做和事佬,这种风气对于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提倡风清气正的环境是不利的,是一种危害。所以能不能在制度上坚持,能不能对错误的现象进行批评,是原则性的重要内容。

  还有一条,听到对干部一些作风的反映时要跟干部谈话。干部有些作风情况的出现,总会有些渠道反映过来。有的是人民来信,有的是大家的议论。听到这种情况,你负责的这个班子要跟他谈话。比如说我负责市委常委这一块,我是市委常委的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听到常委的一些情况,就要跟常委谈谈,有些什么反映啊,情况有没有啊,没有你要注意啊,要有的话就把这个情况改掉。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班子都能够认真地把群众的反映反馈到当事人的耳中,争取让他心里头能够接受,我看很多干部的毛病在小事上就遏制住了。

  讲原则,最后一条就是该处理要处理,不能手软。处理指的是腐败案件。对于工作中的失误,要宽容,要鼓励他去闯、去冒;干部的管辖范围内出了某些问题,如果他没有直接责任,更多的是要总结怎么从制度上加以改进。但是对腐败分子不能宽容,要有一件严肃处理一件。

  我们反腐败最重要的是要提倡原则性。不讲原则,软弱就必然导致涣散,软弱涣散将导致党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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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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