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打拐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先后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可重男轻女的思想、社会安全网络的缺失却为儿童买卖提供了巨大市场。日前,在省法制办向群众征集立法建议中,成都市民崔军针对买卖儿童犯罪提出了他的看法——立法实施《未成年人身份证法》。他认为,“娃娃身份证”的建立将有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绑架买卖儿童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的公共安全管理。
建议:实施《未成年人身份证法》
2007年的一天,在广州工作的崔军无意中看到一篇令人震惊的报道——一名3岁男童被人摘除睾丸,抛尸深圳大街。随后在拐卖儿童的相关报道中,他看到一组更心惊的数据:中国儿童每年失踪数字在20万以上。“四川省是受绑架买卖儿童侵犯相对严重的地区,所以我才倡议在我省率先设立《未成年人身份证法》!”崔军说。
特点:录入DNA和家庭情况
对于“娃娃身份证”的内容和作用,崔军有自己的想法。“儿童身份证肯定要区别于成人身份证,当中的信息应该包括孩子的DNA、血型、监护人信息以及家庭基本情况。”崔军说,目前,儿童的安全主要由家庭点对点监护,却没有一个社会安全网络对他们进行监护,特别是5岁以下的娃娃。
崔军说,如果《未成年人身份证法》确立,民警可以通过儿童的头发、血液查出他的确切身份,有效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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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建议很好操作难
针对崔军的提议,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20年、长期。
该人士表示,崔先生的提议很好,但目前看来操作性比较难。因为1岁至5岁的娃娃每天都在成长,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民警很难根据孩子的样貌确定他是否就是身份证上的人。而且身份证照必须是标准照,即端正坐姿、露出口鼻,这对于还在襁褓中的婴儿来说非常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根除封建思想,只有加大对买方的打击力度。
早报记者王了 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