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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发票出炉 目前尚未发到各出租车公司

来源:法制晚报
2009年11月17日16:15
面值1元的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
面值1元的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

  燃油附加费发票出炉 近期将启用

  发票面值为1元 目前尚未发放到各出租车公司

  本报讯 (记者 王溪) 记者从北京市地税部门了解到,面值1元的“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将在近期启用。

  近日本市调整出租车价与汽油价格联动机制。本市93号汽油每升6.5(不含)-7.1(含)元时,超过基价公里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据地税部门透露,《专用发票》为面值1元定额发票,同时套印《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发票专用章》作为使用单位的签章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发售。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多家出租汽车公司了解到,目前,发票尚未发放到公司手中,而出租车司机也并未开始收取燃油附加费。“发票应该最近几天就到了,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收费要等接到运管局的通知。”渔阳出租汽车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提醒: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极易鉴别真伪,只要将“发票监制章”置于紫外光(如验钞机)照射下,“发票监制章”呈现橘红色。将35℃以上的热源,如手指置于发票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后,发票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

责任编辑:林斯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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