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长回复网友反映中学学费收费标准问题留言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8日14:20
较早前回复: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发来对网友给宝鸡市市长戴征社留言的最新一批回复。就网友反映的饮用水杂质问题、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等4项问题作出回复。
网民留言
我是蟠龙花园的住户,我们这的饮用水,是小区的自己打的井水,时常发现水里有杂质,可是质监部门说是合格的,不知什么时候我们这能通上自来水。
回复意见:
蟠龙花园供水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计划明年开始施工建设,预计2011年可接通自来水。
网民留言
领导同志,这段时间桥南的自来水就和里面放了泥一样,黄的要命,我想如果市领导住在这边的话,那肯定不会吃这样的水,麻烦你们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关注一下。
回复意见:
我市桥南地区大部分市民使用了自来水,但仍有部分市民使用的是自备井水源。市自来水公司专门设有专门科室对全市自来水水质进行监督,所有市民反映的水质问题都在投诉当天可得到解决。截止目前,自来水公司接到桥南地区市民投诉水质事件共2例,分别是9月10号清姜东二路6号楼苏师傅和9月16号金渭路22号烟厂家属院1号楼1单元2号居民反映自来水水质存在问题,以上2例事件都已在投诉当天得到解决。由于来信没有说明具体地点,很难断定该市民使用的是自来水还是自备水源井,所以我们很难给出明确答复。
网民留言
我是斗鸡中学的的学生2009年金台区物价局对计划内学生执行每生每学期800.00元标准,计划外学生按金台区物价局批准的每生每学期2400.00元标准收取计划外收取学费的标准是计划内收取费用的3倍,按普通商业的规定超过百分制200就属于暴利了,我们想知道金台区物价局是靠依据制定的这个标准,这个标准已经明显的超出了宝鸡市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希望市长能即使纠正他们的做法。
回复意见:
根据教育收费定价程序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斗鸡中学教育成本进行了审核。依据市成审字(2006)03号《关于宝鸡市斗鸡中学高中教育成本的审核报告》,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席会议对斗鸡中学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学费:
初中:学区内学生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学区外学生仍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执行。
高中:按计划分配在斗鸡中学就读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计划外招生的学生,学费收取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即2006年秋季起招收的新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400元,在此以前的原在校生学费标准仍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公寓楼住宿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网民留言
我是斗鸡中学的学生,学校非让我们交钱喝中药说预防甲流,不交不行,我家里面抗病毒颗粒,百兰根,双黄连,爸妈天天都让我喝,我都成药罐子了,我和我好多同学都是没办法交了钱在偷偷把学校的中药倒了,市长叔叔交钱我们也就忍了,药吃多了对身体也有害呀。
回复意见:
10月19日斗鸡中学从医药大厦益生堂采购了预防甲型H1N1流感中药(二花10g,桑叶10g,白毛根15g)2000付,每付3.5元,学校支付7000元,由学校熬制,组织学生统一服用。由于费用较大,且学校熬药条件有限,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联系药店,统一购药,要求学生服用。20日、21日与同和堂大药房共购买上述药物的熬制汤剂每人2付4袋,每付药3.95元,4个袋子0.3元,熬药费0.25元,共计4.5元,购买数量为4802付(服用学生2401人),支出21609元,这笔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全额缴付同和堂大药房。
各地领导回应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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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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