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问责不能只对“特事”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19日06:54
近日,因在当地一五星级酒店建设过程中办事拖拉,致使相关审批工作停留15天,耽误工作进度,广西武鸣县对包括一名副县长在内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县委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副县长被问责、多位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在武鸣县历史上可谓突破性事件。五星级酒店建设就我国西部地区县域而言,是不折不扣的重点工程,也是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成果,能大大提升当地影响力和吸引力。对于这等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不高,造成工作进度延迟,被批评显得理所应当。
然而就在不少网友对此举大声叫好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对此并不“买账”,并表达保留意见。网友直言,与企业相比,百姓应是政府最重要的服务对象。普通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也应该有人被问责,不应只对贵宾级企业提供如此服务。
中办、国办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让习惯上班就是“茶一杯、报一张”的闲适“公仆”有了约束,更让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官员不敢再清闲。
重点工程拖沓延误被问责,事关百姓切身生活切身利益事项的拖延,更应有人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干部问责理应向民生领域倾斜,向关系到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倾斜,而不仅仅落实在一些所谓的重大工程上。
(据新华社南宁11月18日电/记者闫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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