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滨海新区人大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9日13:40
人民网天津2009年11月19日日电(记者陈杰)1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滨海新区人大。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设立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的有关事宜,组织选举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召集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于今年11月下旬至12月进行,12月30日为代表选举日,代表的总名额为339名。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名,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
决定说,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的任期至2012年天津市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至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为止。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本届人大常委会以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至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产生为止。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选举产生的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其选举单位改为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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