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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代理“现身”郑州 市民褒贬不一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9日13:58
  中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55分报道,情侣间感情破裂导致分手,原本是平常事,可有人却在其中找到了“生财之道”。目前,郑州出现了一个名叫“分手代理”的机构。

  在郑州一些网站的论坛上看到相关广告,发帖人小王今年25岁,老家安阳,去年大学毕业。他学的是心理学专业,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来听一个同学说,浙江有专门从事“分手代理”的公司,小王就萌生了开办这样一个机构的想法。

  分手代理费最低200元,不设上限。至于收费的依据小王解释说,这笔费用包括前期征询对方资料、通讯费、交通费、餐饮费等等,小王认为收费已经很低了,挣的只是份辛苦钱。至于公司的注册情况,据小王说,本来是想注册成公司,可因为才毕业没多久,资金短缺就没注册成,又注册“分手代理”字样的机构,却不符合工商注册的要求,只好改为“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范围是“婚姻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等。目前小王他们已经谈成了7笔生意,他觉得靠这个赚钱目前看来还不太现实,但他仍表示看好这个市场,认为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人需要这种服务。

  市民对“分手代理”褒贬不一,八成以上受访市民选择提出分手应该自己说,他们认为这样做尊重对方。同时也有两成的人表示当自己难以启齿时,选择让自己的朋友或找“分手代理”帮忙。

  郑州社会学会会长纪德尚教授就表示,如今传统观念也正在逐步淡化,出现这种“劝离”的“分手代理”服务行业很正常,人们应以平常心看待。当然也有市民质疑分手代理是不是合法,对此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马家昱说,恋爱不是法律问题,我国没有调整恋爱关系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这种所谓的分手代理的民事行为做出禁止性的规定,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民事行为也是合法的。不过,马家昱也表示,“分手代理”在处理分手代理过程中,很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因此,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值得考量,行业规则也需要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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