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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武隆8人涉黑案开庭老大被控6宗罪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9日15:54
  中广网重庆11月19日消息 (记者刘湛)今天上午,重庆又一“涉黑”团伙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告人冉光国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6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5月以来,被告人冉光国在武隆县白马镇纠集冉勇、彭谚程等人,采用暴力手段,与余阗、邵小江等人争夺势力范围,将余阗、邵小江等几股势力赶出白马镇。自2006年起,冉光国在白马镇工矿接待所、白马广场旁、白马镇六方坪等地租房,供其纠集的“小弟”集中居住,并提供住房费用和生活费,定期发放工资,统一准备和保管刀具,另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判刑的“小弟”提供生活费用。

  冉光国凭借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白马镇的强势地位,长期开设茶馆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放高利贷;强行入股蓝德服务公司;违规串通投标,控制白马镇石梁河流域的沙石开采权;强行插手代义红与王邦路之间劳务纠纷、与冉茂亮民事赔偿纠纷的处理;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白马镇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冉光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伙同其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组织持械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他人,故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案情复杂,在武隆县当地社会影响较大。市三中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迅即启动大要案件机制、“五个当日”工作机制,组成由刑一庭庭长孙忠波担任审判长的专案合议庭。

  据悉,此次庭审重庆三中院邀请了1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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