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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三次入狱都为偷羊 声称出狱后还要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9日16:40
  中新网嘉兴11月19日电 (记者 袁爽 通讯员潘汤)浙江海宁的宋某曾因偷羊两次入狱,近日,不知悔改的他竟再次因偷羊被判10年,当问及他10年后出狱会不会“重操旧业”继续偷羊,他竟神色平静地说了句“不一定”。

  2007年11月24日深夜,偷羊老手宋某伙同黄某偷偷来到了海宁斜桥镇新龙村一农户家中,两个人动作麻利地拿出随身携带的撬棍等工具,将农户羊圈的窗户撬开,轻轻松松得手湖羊2只。

  作为湖羊惯偷,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间,宋某伙同黄某等人白天踩点物色好想得手的湖羊,深夜便通过撬窗“顺手牵羊”,有时几人还上演“挖洞赶羊”的绝技,先在农户家羊圈外用工具挖个墙洞,再派一个人从洞口钻进羊圈把羊赶出洞口,外面接应的人把羊用布条捆住,并到附近的田地里偷偷藏好羊,凌晨一到把羊装上电瓶三轮车拿出去销赃。

  几年间,宋某、黄某5人俨然成了盗羊专业户,足迹遍布海宁盐官、周王庙、斜桥等镇,偷羊六七十余次,涉案价值从12000元到96000元不等,给当地农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关于深夜丢羊的事件不时从当地农民口中传出,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009年6月13日凌晨,民警巡逻至海宁市周王庙镇新建村东门斗时发现二名男子神色慌张,其中一名发现巡逻民警时即驾驶摩托车当场逃跑。民警盘问拦下的男子,原来正是黄某,并在他车上发现了手套、布条、撬棍等物,车上还沾有羊粪,而且路边树林里有被捆绑的湖羊一只,另一名逃跑男子宋某不久也被抓获,经审查,宋某、黄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其余3人也接连归案。

  2009年11月17日下午,除宋某外,其余四名偷羊专业户被海宁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八个月到八年不等的刑罚。宋某从98年起走上了疯狂偷羊的歧路并一发不可收拾,11年间被判刑三次都只为偷羊。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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